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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_2017年贵州册亨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公考作文 2024年08月16日 07:18 14 小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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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列表:

贞丰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_2017年贵州册亨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1.2019年5月19日贵州省事业编统考职位表发布提醒
2.2017年贵州册亨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9年5月19日贵州省事业编统考职位表发布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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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贵州册亨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人才引进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以下简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二、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截止2018年3月31日前通过网上投简历和3月24日-25日在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现场(贵阳国际会展中心)报名应聘的人员。并到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18周岁以上(2000年3月24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7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2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本次引进职位需求条件的(详见附件: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贞丰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表)。

4.引进聘用后,在贞丰县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不满五年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作为本次人才引进对象

1.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后不满 1 年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到过党纪、政纪等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6.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不良记录和不诚信等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其它原因不宜引进的人员。

(四)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

四、考试

本次公开引进考试为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5月5日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8年5月3日—4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才服务局

4.面试方式:另行通知。主要考察面试者综合素质能力。考评组人员在贞丰县纪检监察部门、“两代表一委员”的监督下由贞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抽调,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临时确定,考生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生面试成绩需达本面试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公开引进工作中,缺额不进行递补。进入引进职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在贞丰县纪检监察部门、“两代表一委员”的监督下由贞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重新抽调考官组成考评组进行面试,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考生。

面试成绩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zf.gov.cn/)公示。

按照引进计划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体检必须在贞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论(结果)公示后,考生对体检结论(结果)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结果)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根据职位引进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引进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交纳体检费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引进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不良记录等情形。

考察工作由贞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具体由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经县招聘办审定,有本《实施方案》“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和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它条件资料的,考察结论不合格,取消进入引进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15日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zf.gov.cn/)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考生不按时填报《黔西南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或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规定,对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社局审批备案,县人社局行文聘用。

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含一年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间一律不能以任何理由借调、借用或跟班学习)。聘用期内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动,不得参加各级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招聘考试。凡在贞丰县服务不满五年者,视为违约,违约者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相关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记入档案。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和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8年应届毕业生,待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引进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待遇

此次公开引进的人员全部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引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享受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根据《贞丰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及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贞党办发〔2018〕2号)文件规定执行。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三)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各项人才引进信息将在“贞丰县人民政府” (http:www.gzzf.gov.cn/)网站进行公布,县招聘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四)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9-6617160

监督电话:0859-6610056

附件:《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贞丰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表》

来源:中公教育

 册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抓好<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黔人社厅通〔2017〕221号)文件精神,结合册亨县事业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册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此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相关事宜。

 二、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笔试、技能测试或说课)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或说课、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一《册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统一简称为《招聘职位表》。

 四、招聘工作原则

 1、坚持控编补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2017年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7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截止到2017年7月30日在册亨县服务期满2年以上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及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岗或取得基层就业(服务)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3、册亨县原任或现任满1届(连续3年)及以上的村(居、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者楼、纳福街道办事处所辖村<居>、社区除外)。

 4、册亨县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和现驻册亨部队服役的军人随军家属。

 5、册亨县村卫生室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册亨县原任或现任满1届(连续3年)及以上的村(居、农村社区)委会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3、册亨县现在村(居、农村社区)卫生室人员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截止2017年7月30日服务期未满的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3、截止2017年7月3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已签订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聘用合同的人员。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委培生。

 5、现役军人和退役人员在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执行)。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报名、准考证发放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统一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同时提交本人签字在册亨服务满五年以上的《承诺书》;报考单位代码1719职位代码050、053、054、055、056的报考者必须用布依语言进行交流报名。报名结束后,将各职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加分情况在笔试前面向社会公示。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至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册亨县人才服务局。

 4.报名费(考务费):100.00元/人。

 (二)准考证发放

 发放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发放地点:册亨县人才服务局。

 《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及相关材料:

 1、毕业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蓝底彩色照片5张。

 2、定向招聘在册亨县服务期满2年以上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及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岗或取得基层就业(服务)证书)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由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引导办出具的服务证明;

 3、定向招聘在册亨县原任或现任满1届(连续3年)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须分别提交乡(镇、街道)党委任职文件和县民政局颁发《当选证书》,以及乡(镇、街道)党委出具任职满1届及以上书面证明(证明须注明任职起止时间、地点,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上任职文件和《当选证书》复印件分别由乡(镇、街道)党委、民政局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4、册亨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县民政局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出具其属于册亨户籍的退役士兵的身份证明;

 5、定向招聘的现驻册亨部队服役军人随军家属报考须持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驻册亨部队的同意报考证明。

 6、册亨县村卫生室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人员,由县卫计局出具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凡符合册亨县户籍报名、加分等报考人员须提供户口簿。

 8、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者根据所报职位,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二:《册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考生自行在电脑上填写好信息并打印后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该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考试,乡镇事业单位职位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县直事业单位职位要求招聘计划与报名人员达1:2比例开考,凡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职位招聘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

 (四)加分政策及确认

 对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条件以上的,以最高加分条件予以加分,不累计加分),考生必须在《报名表》中填写申请加分的种类,并在报名时进行加分审查,不填写加分申请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册亨县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册亨县户籍的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4、册亨县户籍的退役士兵报考非定向岗位的加10分。

 考生填写《报名表》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七、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说课或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单位代码1705职位代码005、006、007采取笔试和说课;单位代码1715职位代码033、034、035、039采取笔试和技能测试;其它职位只进行笔试,笔试均为闭卷考试。

 (二)考试内容及分值

 单位代码1715职位代码033、034、035、039考《医学基础知识》;单位代码1705职位代码005、006、007考《教育综合知识》;其他职位考《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50分)。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或考试院(中心)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卷,笔试成绩公示期为三天。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8月26日上午:8:30---11:00

 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说课、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单位代码1705职位代码005、006、007;单位代码1715职位代码033、034、035、039职位的考生笔试后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确定说课或技能测试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说课或技能测试;说课或技能测试需要1:2的比例,达不到1:2的,考生说课或技能测试需达本说课或技能测试考场实考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总分(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加分)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未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1、报考单位代码1705职位代码005、006、007的报考者和单位代码1715职位代码033、034、035、039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占60%,说课或技能测试占40%,综合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从高分到底分确定招聘人数。

 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1.5+加分)×60%+面试分×40%

 2、其它职位笔试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按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人数。

 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生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加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zch.gov.cn/)公示。

 八、体检

 根据拟聘用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进入体检环节后不再进行递补。体检在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中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复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上一级医院进行,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zch.gov.cn/)公示。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由用人单位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对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进入考察的人员填报册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生育审查表)。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五)截止2017年7月3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已签订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聘用合同的人员;服务期未满的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六)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委培生。

 (七)现役军人和退役人员在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人员。

 (八)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九)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一)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供考核依据(档案)或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或虚假证明材料的。

 (十二)因违法违纪被公安机关处罚或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未解除的。

 (十三)隐瞒不能报考信息的。

 (十四)应届毕业生在考察时未取得毕业证或相关证书的。

 (十五)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不能聘用其他情形的。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在册亨县的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不满服务年限的,视为违约,违约者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金等相关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考生与招聘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的,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法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注意事项

 (一)此次我县招聘工作信息均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ch.gov.cn/)公示,请考生密切关注,相互转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本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归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0859-4210426(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9-4216886(册亨县监察局)

 0859-4211123 (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册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册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暨加分申请表

  3.册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生育审查表

 册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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