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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_2015年辽宁锦州市公务员面试人选公告

公考作文 2024年08月13日 07:26 16 小星星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辽宁省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_2015年辽宁锦州市公务员面试人选公告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辽宁省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_2015年辽宁锦州市公务员面试人选公告

1.考公务员不限专业的岗位有哪些
2.2015年辽宁锦州市公务员面试人选公告
3.2010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

考公务员不限专业的岗位有哪些

考公务员不限专业的岗位有:海事局、物资管理局、邮政管理局、公安局等一些基础科员岗位,其中公安局公安类的一些科员岗位较多,这些都是不限专业的公务员岗位。

除了公安执法、交通运输执法等等公安警察类岗位三不限的比较多,还有乡镇基层岗位差不多是公务员考试中门槛最低的一类岗位。这类岗位因为是需要去乡镇工作的,往往地方比较偏僻,条件比较艰苦。

但相应的,为了吸引更多考生报名,很多只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即可报考,连专业限制都很少,存在大量“三不限”岗位。另外就是政府综合管理类岗位,各种区县政府,招录综合管理类岗位时,要求都比较低,会出现大量“三不限”岗位,因为这类岗位工作内容比较繁琐,大大小小的事情都需要你做,是比较累的。

公务员报考过程中,一般不限专业的职位在专业一栏的要求表述上有这几种:不限、不限专业、无限制、专业不限,或者也有可能出现其他表述,在筛选的时候千万不要漏掉任何一种可能。

查询不限专业的公务员职位,可以通过官方发布的公务员招录职位表查询,通过职位表可以查询目标职位是否有专业限制或筛选不限专业的公务员职位,职位表一般与公务员考试公告同时发布。

2015年辽宁锦州市公务员面试人选公告

2023年辽宁省公安系统招录公务员朝阳考区体检名单为:李显扬、张贵及、李朝阳、吴丽丽、张一天等。

公安系统报考条件如下:

1、拥护党的路线以及方针政策,同时还要做到政治思想坚定。

2、遵纪守法并且还要做到品行端正。

3、十分的热爱公安工作,并且还愿意为公安事业奉献终身。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可以通过体检,并且显示合格。

5、学历要在专科及以上,符合所报考岗位的相关要求。

工作职责:

1、在平时的工作当中,要做到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为了可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必须要在工作当中有效的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并且还要有效的处理相应的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相关的消防安全工作,并且实行相应的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以及管制刀具,并且避免燃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的特种作业进行相应的管理。

公安系统介绍:

公安警务综合系统是一个系统,作用是建立数字警务室等。

随着治安管理应用的不断深入,为实现公安治安管理发展的需要,全面提升公安的治安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建立统一开放的公安警务综合系统做为治安管理工作的技术支撑是极为重要。

它能够使公安局实现治安信息的相互关联和深度分析应用,帮助信息资源高效传递和展现。

公安警务综合系统从原来彼此独立被动的管理模式转向一体化、信息共享的统一管理模式,实现治安数据综合利用,从而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信息导警作用,提高打击和防控犯罪的作战能力。

数据出自《辽宁省公安系统》官网。

2010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

根据《2015年锦州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2015年锦州市党群、政府部门(包括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人选予以公示,有异议者请于2015年6月26日、29日向锦州市委组织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报考公安系统向辽宁省公安厅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录用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从笔试加权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人选,由招考部门依据报考条件及职位资格条件对资格审查人选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合格人选的笔试加权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加权总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其中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只递补一次)。递补后市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足1:2(公安系统招考1人的职位不足1:2、招考2人及以上的职位不足1:1.5)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二、面试时间安排

 报考锦州市党群、政府部门(包括公安系统)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请于2015年6月30日后登录锦州人事信息网(www.jzrsrc.gov.cn. )查询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请列入面试人选名单的考生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

 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0416—2129539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16—3872388

 辽宁省公安厅:024—86993241

 附:

  1、2015年锦州市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人选名单

2、2015年锦州市政府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人选名单

3、2015年锦州市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人选名单

2010年辽宁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

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加强全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组织2010年度全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全省计划招录2286人,其中,公安系统1429人,森林公安系统11人,监狱劳教系统84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他条件详见《2010年辽宁省公安、森林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事项公告》、《2010年辽宁省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事项公告》。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乡(镇、街)党政机关,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纳入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以下简称“三个计划”)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报考者应为2010年当年毕业并于7月31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10年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08、2009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报考者所在机关(单位)同意。其余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根据相关规定,2008、2009年录用为我省县(市、区)以下机关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2010年全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辽宁省人民政府网(www.ln.gov.cn)

 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

 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

 辽宁省就业网(www.jyw.gov.cn)。

 对《职位信息》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为方便考生报考,公务员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查阅。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报考人员可在2010年3月23日8时至3月30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照片审核合格后,报考人员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用。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网上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报名实行诚信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报名期间,有关单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初审时间为2010年3月23日8时至31日12时。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分别向省公安厅、林业厅、司法厅咨询。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按属地原则,于 3月24日至26日到所在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选择省直考区的考生到省人事考试局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当招考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招录计划为1人的为1:2,招录计划为2人及2人以上的为1:1.5)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上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面向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生的招考职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0年4月15日8时至4月25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

 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或与辽宁省人事考试局联系解决。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所有报考者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报考全省公安系统的考生加试公安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包括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权,公安工作的内容、特点、原则、路线和方针政策,公安执法与行政执法等内容,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0年4月25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17:00—18:00《公安基础知识》(报考公安系统考生加试科目)

 本次考试在全省各地级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场,省直考区设在沈阳,报考者可自主选择笔试考区。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者身份,实施监考。

 (三)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查询。

 纳入我省“三个计划”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辽西北地区(锦州市、阜新市、铁岭市、朝阳市、葫芦岛市)县(市、区)级以下公安、森林公安机关公务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一科加2.5分)。

 因公牺牲者子女报考全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一科加2.5分);革命烈士子女报考上述机关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10分(一科加5分)。

 以上只加一项分,不累计加分。

 网上报名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如实填报加分有关信息。

 四、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招录计划为1人的为1:2,招录计划为2人及2人以上的为1:1.5),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从身体基本条件检查合格人员中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统一发布。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辽宁省公安厅、林业厅、司法厅分别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人事考试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等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应届毕业生证明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审核其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政审)时提供。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的期间内,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三)身体基本条件检查

 面试前,辽宁省公安厅、林业厅、司法厅分别按照公布的人民警察身体条件标准,对报考公安、监狱劳教、森林公安系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身体基本条件检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行面试。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对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同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身体基本条件检查,递补仅限一次。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对照辽宁省公安厅、林业厅、司法厅相关公告中公布的人民警察身体基本条件标准进行自测。因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责任自负。

 公安、森林公安和监狱劳教系统招考的资格条件详见《2010年辽宁省公安、森林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事项公告》、《2010年辽宁省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事项公告》。

 (四)面试

 具体详见《2010年辽宁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另行发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报考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报考公安系统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40%+公安基础知识成绩×20%)+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辽宁省公安厅、林业厅、司法厅具体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二)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辽宁省公安厅、林业厅、司法厅分别按照辽宁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意见和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招考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和全面考察。

 六、公示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由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职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七、录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凡经考试录用到监狱劳教系统及县(市、区)以下公安、森林公安系统的公务员,需在新录用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达到三年以上,方可向各级机关流动,确保县以下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稳定。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无关。考试范围按《2010年辽宁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掌握。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招考部门咨询电话

 辽宁省公安厅:024-86993241

 辽宁省林业厅:024-86851352

 辽宁省司法厅:024-86617043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24-23448361

 报考考务咨询电话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024-23447331

 报络技术咨询电话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024-23447326 024-23447327

 附件1: 2010年辽宁省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信息表.xls

 附件2: 2010年辽宁省森林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信息表.xls

 附件3: 2010年辽宁省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信息表.xls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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