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事业单位职位_广州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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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列表:
1.广州市事业单位待遇怎么样?2.广州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
3.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
4.广州市番禺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广州市事业单位待遇怎么样?
广州事业单位待遇还不错,工作也好。
广州市事业单位的工资构成:
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设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10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设5个等级),每个岗位等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2、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工资基本构成下,广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的岗位工资从1000余-6000余不等,薪级工资从200余到7000余不等。管理岗的岗位工资从1000余-6000余不等,薪级工资从200余到7000余不等。工勤技能岗的岗位工资从1000余-2000余不等,薪级工资从200余到2000余不等。
绩效工资。
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对广州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广州市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津贴补贴。
1、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主要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补贴按照岗位以及地区的情况,从每日零点几元起至十几元不等。例如:艰苦气象台站津贴,没人每天按照级别的不同,从1元到5元不等。
2、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广州市事业单位在特殊的岗位上也会与一定的补贴给与。例如:城市环境卫生工人岗位津贴每人每天3到5元不等。
广州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广东省广州市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短缺专业人才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5日上午9时至2021年12月17日下午18时。 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单位简介
广州港引航站是广州市港务局下属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为进出广州港及附近水域船舶提供引航服务,开展船舶引航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主要负责制订广州港引航工作章程和管理制度;负责受理引航申请、制订引航方案和引航调度计划并提供引航服务;负责引航费的计收和财务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规定负责引航信息统计工作;根据粤港澳大湾区港口建设发展和地方政府需求,为进出广州港及附近水域船舶提供引航服务;参与涉及引航的港口、航道等工程项目研究工作;参与广州港出海航道水域有关引航的协调工作。
二、岗位要求
本次拟引进船舶引航专业(从事引航工作)短缺专业人才9名,具体岗位、人数与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广州市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引进短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报考者还应满足如下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资格(适任证书)及年龄等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航海技术相关专业,具有船舶引航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持有有效的海港引航员适任证书,有海港引航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以下。
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9.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次短缺专业人才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核评价、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网上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选择“《广州市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引进短缺专业人才公告》”进行报名,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2.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5日上午9时至2021年12月17日下午18时。
3.报名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须上传附件:
(1)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
(3)工作经历材料(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记录);
(4)船舶引航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有效的海港引航员适任证书。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3.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目录或无专业代码,须在报名前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4.报考者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考核评价、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5.在职的报考者须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拟于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19日招考单位依据报考者在招聘系统中上传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对报考者进行反馈。
2.资格复审。
(1)考生可通过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http://www.qgsydw.com)“审核情况”确认是否进入资格复核环节。其中,“审核情况”显示“审核同意”的,则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审核情况”显示“审核不同意”的,则未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预计在2021年12月23日15: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具体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材料
具体材料按报名须上传附件提供,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经审核后,留存复印件,返回原件。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考核评价,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声明放弃资格复审、缺席资格复审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评价资格。资格复审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或重要材料原件提供不全的视为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具体时间由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核评价
本次引进短缺专业人才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与技术、素质等。
面试结束后当天向考生公布。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保留2位小数,合格成绩为80分。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按面试成绩高低区分先后,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增加模拟操控测试,高分者进入下一个环节。
报考者凭准考证参加考核评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在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指定的海船船员健康体检机构按《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标准的海船船长和甲板部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仅限个人首次体检费用,不含复检等费用)。
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在面试结束后指定时间内未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经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公示
根据考核评价、体检、考察的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同一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报考者:
1.报考者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引进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相关标准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报考者须恪守诚信原则。拟聘人员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违背的记入失信人员名单。
(四)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报考者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引进短缺专业人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报考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地点等事项调整的,将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告。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港务局及具体招聘单位解释为准。
广州市港务局咨询电话:020-83050229、020-83050237,广州港引航站咨询电话:020-82296560、020-82298231。
1.《广州市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引进短缺专业人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报考人员疫情防控须知.docx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实际,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属市卫健委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开展卫生健康宣传,传播普及健康科普知识,建设健康全媒体平台;协助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针对健康危险因素,进行健康教育需求评估并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开展健康教育领域相关研究;总结与推广健康教育适宜技术,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项目;协助市卫生健康委开展新闻发布和重大宣传活动。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招聘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招聘专业代码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1年版)》(附件2)。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招聘人员类型为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即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工作经历佐证材料为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时间计算为截止报名首日。
(二)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8日上午9时至2021年10月12日下午17时。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需上传附件:
(1)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
(4)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
(5)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工作年限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准;
(6)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3、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不符合条件者不予通过审核。审核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10月28日上午9时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上午9时至10月30日上午12时止,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2. 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按有关规定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由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测试组成,各占面试成绩的50%。
3.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若出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通过资格复审后可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在资格复审开始前24小时以上告知的,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
4.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达到70分或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如无面试合格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6.总成绩同分处理原则: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面试成绩高低区分先后;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lt;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gt;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
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lt;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gt;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应聘人员应持“穗康码”或“粤康码”蓝码或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考前 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需提供考前 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应聘人员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7570006,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5512943,020-87302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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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广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广州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专业技术岗位)1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广州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为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为具体实施广州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和造价管理。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
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年龄要求: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7.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年龄、学历要求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为准。
8.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招聘人员类型分为2021年毕业生、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及不限。
2021年毕业生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10.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2.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2021年11月24日上午9:00至11月26日下午17:00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报考人员报考前须与招聘单位联系,提交课程成绩单等证明材料(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后方可申请报考。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报名及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真实填写有关报名资料。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应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学位或职称证书等材料(2021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
(3)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 1:3 以上,该岗位才准予开考;否则,该岗位取消招考或相应调减招录人数。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待定,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考生应于2021年12月8日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形式和主要内容: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试题委托专业命题机构命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按照30%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4)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笔试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报考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资格审查条件的人数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资格审查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1)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须提供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在面试前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和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学校教务管理部门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职称证书(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有要求的)、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等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在职的考生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3)其他事项:
①报考人员须现场确认报名表。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必须对报名表及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
②报考人员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面试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将通知其参加面试;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将通知其不能参加面试;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资格。
③通过面试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
④资格审查截止后,出现取消资格、资格审查不通过及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资格的情况,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⑤港澳居民还需按照《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
3.面试
(1)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方式及主要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
(4)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7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于当天书面形式通知考生。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4.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计算:由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3:7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按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因考试总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而影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情形的,由招聘单位对此类人员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体检标准,统一到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方能确定为考察人选,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再次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七)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各环节中,发现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五)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人员若遇到政府颁布的相关政策变化,导致所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具体补偿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应聘考生和招聘工作人员应严格相关纪律规定,违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八)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九)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现场体温检测正常(体温lt;37.3℃)后参加考试;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留意与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公告。
五、咨询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主要信息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监督电话:020-87591352、3818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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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范围、对象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番禺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十级)职位2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往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往届毕业生”是指2010年以前(含201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不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09、2010年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和通过成人教育等方式取得学历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广州市户籍(不含增城、从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5、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须国家承认。年龄、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计算以2011年7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76年8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专业要求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11年番禺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二)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先网上预报名,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未完成网上预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二)网上受理考生报名时间为:2011年8月9日至1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应聘者通过http://www.pyrc.com.cn/info/jlb进行网上预报名;
(三)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1年8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四)资格审核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人才大市场(番禺区市桥平康路德胜广场);
(五)报名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人户口簿;
2、职位表上要求有关资格的证明材料;
3、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
4、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
5、打印《广州市番禺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表格网上预报名后可自动生成;
6、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七)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打印的《广州市番禺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八)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九)经资格审查合格获同意报考人员需交费50元。
(十)2011年8月22日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进行。
2、笔试:笔试内容是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写作题,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教材,拟安排在2011年8月23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5比例确定(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于8月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人社局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
4、笔试与面试按4:6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成绩。
5、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
体检对象在参加体检前需向招聘单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证明。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用人单位聘用工作组织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番禺区政府信息网、番禺区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有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期间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番禺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
八、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通告由发布单位负责解释。
附:《番禺区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联系人:沈志远
电话:84692909
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标签: 广州事业单位职位_广州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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