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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公务员职位_2015年安徽省阜阳市公务员招聘报名时间和地点在哪?

公考作文 2024年08月02日 00:34 14 小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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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列表:

安徽阜阳公务员职位_2015年安徽省阜阳市公务员招聘报名时间和地点在哪?

1.安徽省阜阳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2015年安徽省阜阳市公务员招聘报名时间和地点在哪?

安徽省阜阳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批准,我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和职位

全市各级机关共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513名,其中,市直机关139名,县(市、区)以下机关343名,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31名。

具体招考职位、录用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阜阳人事人才网(http://fyrc.ahrcw.com)、阜阳先锋网(http://www.fyxf.fy.cn)等网站上公布的《阜阳市党政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章》。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与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①身高条件为:男性不低于1.70米、女性不低于1.60米;②体重条件为:男性不低于50千克、女性不低于45千克;③视力条件为:双侧视力(*视)不低于1.0。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0年1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且须符合招考职位的具体年龄要求。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1990年1月31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8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专业性较强的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条件可放宽为:18周岁以上(1990年1月31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此外,公安机关的法医、理化检验、痕检、影像技术、文件检验、心理测试、警犬技术、计算机(限县以下)等少数特殊职位,①身高条件为:男性不低于1.68米、女性不低于1.58米;②体重条件为:男性不低于48千克、女性不低于43千克;③视力条件为:双侧视力(*视)不低于0.8。④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1990年1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中央机关和我省人事录(聘)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的公务员未满五年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Q吧) ),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考方法和步骤

这次考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实施,按照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警察职位)、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

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招考的职位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工作,由我市统一实施。审批录用工作由省人事厅负责。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此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网址为:www.apta.gov.cn。全省报名统一时间为2008年1月21日9:00至1月27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进行报名,在网上阅知并签署“考录诚信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安徽省各级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网上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1月29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在1月29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月1日16:00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08年3月7日至3月11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也实行网上确认,并先进行网上缴费。2008年3月15日至3月17日期间,由报考人员到市人事局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同时,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件、材料(如户口簿等)。

(四)报名有关事宜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4:1,方可开考。市以下法院、检察院系统专项用于招录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的法院、检察院用于招录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职位,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取消该职位招考或相应减少职位招考计划数。个别专业要求(或岗位性质)特殊的职位,如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考。取消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08年2月3日9:00—16:00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上改报其他职位。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1)各级招录机关中从事计算机、法律、财会、药学、税收、公安、外语等专业性较强工作的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两科。

(2)各级招录机关中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其它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3)市以下法院、检察院系统专项用于招录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二)笔试内容

笔试考试内容以《安徽省各级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发布在安徽省人事编制网站上,由报考人员查询。《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及有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参考资料。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08年3月16日。 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 14:00——16:00 《申论》或《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考点设在阜阳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县(市、区)不设考场。

(四)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或《专业知识》)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笔试成绩合成前,对少数民族报考者,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民族工作的若干意见》(皖发〔2000〕17号)规定,予以照顾加5分(合成前,在两科成绩上分别加2.5、2.5分)。

设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50分。进入面试(公安机关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试)的人员必须为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人员。

六、资格复审

体能测试或面试前,根据政策规定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确定为体能测试或面试人选的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试或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08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0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社会在职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0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招考职位有学位、资格证书等要求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或审批录用时须相应提供相关证件材料。

凡资格复审时未提供学历证书的,审批录用时须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层次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同时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体能测试或面试通知书。

七、体能测试

报考公安机关警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按3:1的比例(同职位招考计划数在10名及以上的,按不低于2.5: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达线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试人选(以下面试、体检、考察环节如遇此情况均按该原则掌握)。

体能测试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印发的《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皖人发〔2008〕3号)规定组织实施。凡达到其中三个项目规定标准的,为体能测试合格(其中,报考公安机关少数特殊职位的,达到其中二个项目标准的,为体能测试合格)。因体能测试不合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再进行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八、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在笔试达线人员(公安机关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3:1的比例(同职位招考计划数在10名及以上的,按2:1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达线(或体能测试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Q吧)试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数,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从面试人员中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警察职位的,其体检标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印发的《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暂行)》(皖人发〔2008〕4号)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考察由考察工作小组进行。

体检实施前,因体检对象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考职位体检入闱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实施后,因各种原因出现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和审批录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省考录工作方案有关精神和本市公告的具体规定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确定的拟录用人选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在阜阳人事人才网上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招录机关的拟录用人员审批录用后,因各种原因取消录用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监督检查

为增强考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由监察部门对考录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并加大考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不按编制限额、录用计划、职位要求、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进行公务员录用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作出宣布无效或责令其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等处理决定;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考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招录机关,将给予通报批评;影响特别恶劣的,给予停考一年的处理。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与成绩、取消录用资格、停考、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凡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确保考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次考试,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任何辅导和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举办辅导和培训班。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市考录工作的咨询联系电话为: 0558-2272131、0558-2230081(政策咨询),0558-2262161(考务咨询),0558-2264191(监督举报)。

2015年安徽省阜阳市公务员招聘报名时间和地点在哪?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安徽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各市《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处理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已离职(含辞职、取消录用等),截至报名时,在机关工作和离职年限累计未满5年的人员;

(5)截至报名时,录用未满2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即: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未满协议服务期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生;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所报考职位如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所以不得报考上述职位。

3、201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

4、留学回国人员可否凭在国外取得的学历报考?

可以。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资格复审时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6、职位中有“应届毕业生”要求的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毕业生可以报考。2015年年初毕业的春招毕业生,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7、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是否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

不是。职位中学历、学位的要求均为起点(最低)要求,高学历、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低学历、学位职位。

8、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

可以。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5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应届生职位的,提供证书时间可顺延至翌年3月31日。

9、是否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报考?

不能报考。

10、是否可以凭党校学历证书报考?

可以报考。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学历可比照同等国民教育学历报考。

11、取得双专科学历、双本科学历、双学士学位的人员能否分别按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人员报考?

不能报考。

12、试用期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职务晋升以及调任领导职务和遴选公务员尚在试用期内的能否报考?

不能报考。

13、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入学前曾在基层单位工作过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省检察院基层派出机构、省直监狱戒毒机关、各市级以下经济开发区、设区的市级局下属各(县、市、区)分局工作和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14、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15、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6、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招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17、一般人员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至1997年4月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18、人民警察招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按照现行公务员报考年龄规定执行。

市级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为: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201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所一线干警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201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即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19、报考定向招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如何认定?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简称“大学生村官”),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2015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安徽籍的认定: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

20、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与主管部门签订聘任制合同服务期,而在服务岗位实际服务未满期限时,有关部门即出具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应如何处理?

若签订了聘任制合同服务期,就必须服务期满方可享受定向招考的优惠政策,未满服务期的人员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2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市级机关工作,借调时间是否计入项目服务年限?

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市级机关工作,借调(帮助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

2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或在其他非服务岗位工作,应如何处理?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或在其他非服务岗位工作的,就读和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期。其在服务岗位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2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能否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不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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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看下2015年安徽省滁州市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及报名入口,全省共计划考录公务员5869名,其中省直机关736名,市以下机关5133名(含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计划)。您可以收藏我们的网站,我们会及时更新最新信息;

2015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日9:00至4月6日24:00

改报其他职位(不含被取消或核减的职位):4月11日10:00—16:00

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月9日24:00前

准考证打印:4月21日至4月23日

笔试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其中,报考省、市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人员考《申论》A卷;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人员考《申论》B卷。报考有专业测试要求职位的考生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须分别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外语、军事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科目考试。

笔试时间:

4月25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14:00—16:30 《申论》

4月26日 9:00—11:00 《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省直考点设在合肥市。各地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报考广德、宿松县职位的考生,分别在宣城、安庆市考点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5月25日16:00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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