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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公务员招聘职位_淮安公务员面试名单

公考作文 2024年08月02日 00:33 35 小星星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淮安市公务员招聘职位_淮安公务员面试名单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淮安市公务员招聘职位_淮安公务员面试名单

1.2021江苏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150人公告
2.淮安公务员面试名单
3.2015年上半年江苏淮安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招聘159人公告
4.2015年江苏淮安市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5.2014年江苏省淮安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02人)

2021江苏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150人公告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请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6日至2003年4月28日期间出生)。报考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代码为13)下属事业单位岗位的应聘人员,取得岗位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取得岗位相应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3.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面向2021年毕业生招聘。

 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详见《岗位表》)。除上述第三条中明确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情形外,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28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应聘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请见附件2)执行。

 6.《岗位表》的“其他条件”列对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等材料取得时间有特别要求的从其要求,无特别要求的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28日16:00)前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等材料。

 7.报考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的教师资格需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且其学科须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8.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15号)文件要求,凡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加盖“乡村”或“乡镇”印章的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

 9.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4月26日09:00-4月2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4月26日09:00-4月29日12:00;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6日09:00-4月29日16:00。

 友情提醒4月28日16:00后系统不再接受新报考人员的报名,不再接受已报考人员修改信息,不再接受资格初审不通过人员改报其他职位,考虑到报名和资格初审之间有时间差,请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尽快缴费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和缴费状态。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单位代码为12岗位代码为016的讲解员岗位、单位代码为13岗位代码为017的教学助理岗位,考试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报名阶段所缴纳的费用视为面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相应比例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09:00-12: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5月26日—5月28日。

 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517-80853191。

 (二)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由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报考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代码为13)下属事业单位卫生岗位且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报名成功人数不超过岗位实际招聘人数5倍的免笔试。

 笔试时间及内容:2021年5月29日上午

 9:00-11:00《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岗)

 9:00-11:00《教育学、心理学与专业素质》(教师岗)

 9:00-11:0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素质》(卫生岗)

 单位代码为12岗位代码为016的讲解员岗位、单位代码为13岗位代码为017的教学助理岗位,考试方式请见附件3。

 卫生岗笔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他岗位笔试总分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地点请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hy.gov.cn/)发布。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和“行程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均参照此标准执行)。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ghy.gov.cn/)另行公告,请考生予以关注。

 (三)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同意报考证明及档案托管证明:

 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请见附件4);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请见附件4)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5);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5);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其他要求(以下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2)2019年、2020年毕业至今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5),同时在资格复审现场签署未就业书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的应聘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3)面向淮阴区2021年毕业的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岗位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岗位须提供与原淮阴区教育局签订的协议书;

 (4)《岗位表》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证明等材料。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含自愿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部门代码为13的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下属事业单位为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资格复审通过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相应开考比例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hy.gov.cn/)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1.教师岗位面试形式:

 (1)中职教师岗位(单位代码40、岗位代码110-113)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考生根据指定的专业技能进行现场操作,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2)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包括:①备课。应聘人员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上课。应聘人员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③报考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幼儿教师、男幼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进行技能展示,技能展示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2.讲解员、教学助理岗位面试形式:

 单位代码为12岗位代码为016的讲解员岗位、单位代码为13岗位代码为017的教学助理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化面试,考试方式请见附件3。

 3.其他岗位面试形式:

 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

 总成绩计算: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所有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并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讲解员、教学助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单位代码为12岗位代码为016的讲解员岗位、单位代码为13岗位代码为017的教学助理岗位为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由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体检。应聘教师岗位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应聘其他岗位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计划出现缺额的岗位,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单位代码为12岗位代码为016的讲解员岗位、单位代码为13岗位代码为017的教学助理岗位为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放弃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咨询电话

 2021年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政策要求详见《2021年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请见附件6)。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

 淮阴区教育体育局:0517-80865973、0517-84936311

 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7-84922744

 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0853191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阴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组:0517-89713362。

 七、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2021年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2.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3.2021年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讲解员、教学助理考试方式.doc

 4.同意报考证明.doc.doc

 5.人事关系(档案)托管证明.doc.doc

 6.2021年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doc

 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1年4月19日

淮安公务员面试名单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日至2005年3月7日期间出生)。应聘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岗位,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2日以后出生)。

3.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面向2023年毕业生招聘。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招聘对象为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从我市入伍或我市生源以及具有我市户籍,在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退役士兵。

5.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详见《岗位表》)。除上述第三条中明确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情形外,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7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文件规定,参加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师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6.应聘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

7.符合《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条件。政治面貌、相关资格证书等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7日16:00)前取得。

8.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7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2015年上半年江苏淮安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招聘159人公告

淮安公务员面试名单如下:

公务员(Civil servants),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其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8年5月21日发布的《2016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公务员719万人。

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3月3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布《公务员范围规定》和《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务员的具体范围和职务、职级、级别的管理规定。

2015年江苏淮安市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为适应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5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4日至1997年4月20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计算方法同上)。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专业类别划分按《2015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市组织人社部门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聘人员,或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其他应聘人员限本市户籍或本市生源。

报考条件中涉及的专业技术职称,系指按国家和省规定程序和条件评审认定的专业技术职称,不含各市专为民营经济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放宽条件评审的职称。

现役军人、在读非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县区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4月14日9:00-4月2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4月14日9:00-4月21日16:00;

缴费时间:2015年4月14日9:00-4月22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县区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报名信息未审核或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5年4月23日09:00—16:00。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行网上缴费,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绝对贫困证明和绝对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5年5月18日-19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手续,退还笔试费(报考岗位被取消但未补报其它岗位的已缴费人员,亦可在此时间办理退费)。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 2015年5月13日—5月15日;

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www.ha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7-83671403。

(二)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岗位表》中笔试类别为“管理类、其他类”的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一门;《岗位表》中笔试类别为“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会计、审计)、经济类(统计及其他)”的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一门;《岗位表》中笔试类别为“工勤技能类”的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门。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 2015年5月16日上午:

9:00-11:30 《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

9:00-10:30 《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成绩达到满分的50%以上(含)为合格。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县区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职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户籍要求的应聘人员和按政策性安置条件应聘的人员还应提供户口簿(淮安生源考生提供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等相关证明。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岗位取面试成绩高者,下同)及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行业(工种)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特殊要求的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县区自行组织)。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县区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市属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填写《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五份),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办理人事关系转接手续;县区属事业单位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等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纪委:0517-83605674;

市委组织部:0517-1238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517-83665187。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7—83671213 0517—83605171;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517—83671403(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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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2015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015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

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7日

2014年江苏省淮安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02人)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信息。报考时可选择在全省任一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2.报名网址:市人事考试中心。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2月6日09:00 - 2月12日16:00

(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2月6日09:00 - 2月13日16:00;

缴费时间:2015年2月6日09:00 - 2月14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考试后,于2015年3月23日- 24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到笔试所在地考试机构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

5.报名成功的人员,自行到报名确认的网站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3月17日- 21日。

6.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办法核减招录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缴费成功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职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2015年2月16日09:00 - 16:00。

报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处理。

笔试

1.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职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职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职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可到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和市人事考试中心查阅。

2.笔试时间:2015年3月2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3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14:30-17:00《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考生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4 年淮安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02人)

为适应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4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备良好的品行;

 2、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3日至1996年4月26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计算方法同上)。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专业条件按《2014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目录》中“专业类别”所列专业相同的,或者《目录》中没有包含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但经市组织人社部门认定该专业与《目录》中“专业类别”所列专业相近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聘人员,或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其他应聘人员限本市户籍或本市生源。

 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考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须按要求通过网络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4月23日9:00-4月2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4月23日9:00-4月27日16∶00;

 缴费时间:2014年4月23日9:00-4月28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内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考生须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报名信息未审核或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4年4月29日10∶00—16∶00。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行网上缴费,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绝对贫困证明和绝对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4年5月5日-6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手续,退还笔试费(报考岗位被取消但未补报其它岗位的已缴费的应聘人员,亦可在此时间办理退费)。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5月14日9:00—5月16日16:00

 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www.ha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7-83647599。

 (二)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岗位表》中笔试类别为“管理类、其他类”的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一门;《岗位表》中笔试类别为“法律类、计算机类、英语类、经济类(财会)、经济类(审计)、经济类(其他)”的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一门;《岗位表》中笔试类别为“工勤技能类”的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门。

 笔试时间:2014年5月17日上午

 9:00-11:30《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

 9:00-10:30《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下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中:市外资招商处职员岗位按笔试成绩取前10名进行韩(朝鲜)语口语测试、市白马湖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职员岗位按笔试成绩取前10名进行英语口语测试,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在口语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成绩占30%、口语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合成成绩,按合成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取前3名进入面试人选。

 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应聘人员须交验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户口簿(淮安生源考生提供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按政策性安置条件应聘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在职人员还须在资格复审时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资格复审通过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百分制)、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进行口语测试的岗位按笔试占30%、口语测试占50%、面试占2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岗位取面试成绩高者)及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行业(工种)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特殊要求的体检工作由招聘部门自行组织)。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4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应聘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五份),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办理人事关系转接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自谋职业。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纪委:0517-83605674;

 市委组织部:0517-1238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517-83665187。

 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7—83671213 0517—83605171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517—83647599(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

 1、 2014年淮安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2、 2014年上半年淮安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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