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遴选职位_2022年重庆市纪委监委驻重庆银行纪检监察组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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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遴选46人公告2.2022年重庆市纪委监委驻重庆银行纪检监察组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3.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渝中区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1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遴选46人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名,具体岗位详见《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岗位可报考范围详见附件1。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按规定有最低服务期或原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期的,在报名时应已满最低服务期。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备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5.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身体素质及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现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试用期内(含新进人员试用期,新提拔领导干部职务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虽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国家规定或单位约定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经历计算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五)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198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并在面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截止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遴选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报名网站、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等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遴选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应仔细对照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遴选单位对照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遴选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提交报考申请。考生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1年4月9日9:00至4月14日9:00。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4月10日?14日将通过报名网页公布截止前一日各岗位报名人数,报名及缴费结束后公布各岗位确认报名人数。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对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可在网上报名2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主管部门或遴选单位,****见附件1)。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1年4月16日9: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再次接受初审。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一经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应在2021年4月18日9:00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或取消该遴选岗位。取消遴选岗位的,退还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人员,可于2021年5月6日?5月9日登录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准考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遴选岗位有专业科目笔试的,无需另外报名,考生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五、考试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专业科目(部分岗位设考);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考)、综合面试。具体考试考核形式详见附件1。
参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笔试
1. 公共科目。采取闭卷笔答方式,分值100分,考试大纲以2021年3月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职员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分别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或《综合基础知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2022年重庆市纪委监委驻重庆银行纪检监察组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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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遴选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具体岗位详见《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及公共科目网上报名系统。
?三、报名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岗位具体范围参见附件1遴选条件要求。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报名前已满规定的最低服务期或与原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期。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该岗位所需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5.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身体素质及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国家规定或单位约定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经历计算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五)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198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并在面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科(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3)、《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4)进行。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联系资格审查的单位确认报名资格,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可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含工作经历满3年;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截止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遴选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应仔细对照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遴选单位对照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遴选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公共科目笔试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9:00至4月20日9:00。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对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可在网上报名2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主管部门或遴选单位,****见附件1)。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2年4月22日9:00前修改相关信息,重新提交资格初审。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应在2022年4月23日9:00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或取消该遴选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经市级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商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遴选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退还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2年5月9日9:00—5月14日10:30登录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下文简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原则上专业科目笔试通用),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准考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公共科目笔试时间需要调整的,准考证打印时间则相应调整。
?(二)专业科目笔试报名
?专业科目笔试报名原则上以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科目笔试。无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或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有调整的,以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五、考试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部分岗位设考)、专业科目(部分岗位设考);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考)、综合面试。具体考试考核形式详见附件1。
?考生应自觉配合落实考务机构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公共科目
?分值100分,考试大纲以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为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时间定于2022年5月14日(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若有调整将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专业科目
?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遴选岗位是否组织专业科目笔试以及笔试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1。
?职员岗位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管理基础知识》,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管理基础知识》科目笔试成绩。
?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的,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专业科目笔试具体内容、时间及地点未明确的,由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持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考试组织方要求的其他佐证资料,到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规定科目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根据本公告附件1中遴选岗位“成绩构成类型”标注不同,分别执行以下规则:
?A类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B类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C类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D类岗位同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20%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经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决定是否继续后续流程。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公示。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按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遴选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安排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10日内。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遴选单位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是否递补由遴选单位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考生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书》(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书》(附件5)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监督。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由遴选方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因面试考生主动放弃或迟到等因素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3:1的,按计划继续组织实施面试。
?面试中,专业技能测试包括实操、案例答辩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综合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各面试方式分值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各科成绩(含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各项成绩)未达到60分的,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确定是否进入体检环节,并报市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3:1的,或达不到开考比例作为紧缺岗位开考的,考生任意一科面试成绩未达到75分,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根据附件1中遴选岗位“考试类型”标注不同,分别执行以下规则:
?A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B类岗位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C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D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3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相关事宜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后当场宣布,或在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遴选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到低1:1确定。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顺序,高者优先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遴选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按体检规定和程序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聘用、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等情况,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
?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察人选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察人选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从参加面试人员中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决定。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面试得分应符合本公告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过程有关事宜,在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遴选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试岗、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作为拟聘人选。对拟聘人选,可设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间,试岗人员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待遇不变。试岗期满考核合格的,或不设试岗期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岗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凡遴选岗位约定了最低服务期(详见本公告附件1“备注”栏信息)的,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存疑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遴选流程或聘用。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或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完成遴选办理调动的,人事关系应按规定返回原单位。
?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遴选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书》(附件5)等材料,严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遴选)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给予处分。
?十、其他
?遴选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问题,请按附件1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遴选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报名网站、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等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3.公共科目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8、86868837。
?4.公共科目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86868820。
?5.遴选相关事宜咨询电话:市委网信办,凌老师,023-63151823;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关老师,023-63622956;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老师,023-88152006;市社保卡服务中心,肖老师,023-86230185;市人力社保信息中心,023-88152958;重庆五一技师学院,涂老师,023-68587552;渝中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基层所023-63709397;涪陵中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基层所,蔡老师,023-72279304;长寿区矿产资源管理所,彭老师,023-40245270;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陈老师,02363654200;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陈老师,023-63533229;重庆图书馆,谭老师:023-65210181;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张老师023-60353683。023-60353674。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1.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
?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书(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
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渝中区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遴选# 导语2022年重庆市纪委监委驻重庆银行纪检监察组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遴选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工作需要,经重庆市纪委监委同意,决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重庆市纪委监委驻重庆银行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员1名(试用期半年)。
二、遴选范围
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清正廉洁、敢于斗争;
(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四)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31以后出生);
(五)近三年考核结果为称职(或相当于称职等次)及以上;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2年以上纪检监察(含司法机关侦查、检察、审判等)工作经历,熟悉相关业务,有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工作期限计算截至2022年3月31日;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准入:
1.曾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者单位内部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含构成犯罪免予刑事处罚、检察机关微罪不起诉)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党风廉政情况意见存在影响使用情形的;
5.干部人事档案存疑且无法查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近亲属为市纪委监委机关(含编制在市纪委监委机关的市委巡视机构)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在编在岗干部的;
8.近亲属为重庆银行及其控股公司在编在岗员工的;
9.按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约定服务年限或尚在单位试用期的;
10.其他不适宜准入的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经本人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点击
登录https://zhaopin.com,搜索重庆银行在招岗位,根据提示投递电子简历。将重庆市纪委监委驻重庆银行纪检监察组202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近三年工作总结、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征信报告以及其他能证明专业资质、工作业绩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jjgzyx@cqcbank.com)。
2.简历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至4月8日17∶30。
(二)资格审查
由重庆市纪委监委驻重庆银行纪检监察组会同重庆银行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重庆市纪委监委驻重庆银行纪检监察组会同重庆银行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及背景调查
重庆市纪委监委驻重庆银行纪检监察组会同重庆银行人力资源部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度等进行考察,突出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作风和廉政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同时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背景调查。
(五)体检
经考察、背景调查合格人员,参照重庆银行新聘人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六)聘用
根据考察、背景调查、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由重庆银行人力资源部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笔试及面试时间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本公告由重庆市纪委监委驻重庆银行纪检监察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63367498、63367360
附件: 《重庆市纪委监委驻重庆银行纪检监察组202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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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重庆市渝中区现决定面向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公开遴选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具体遴选单位及岗位详见《重庆市渝中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2年及以上;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按规定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除外);
5.现聘在与遴选岗位相当层次的岗位等级及以上或符合转岗条件;
6.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7.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曾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符合最低服务期相关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录(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2022年4月为计算截止时间,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
四、遴选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公开遴选岗位、指标、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重庆市渝中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遴选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如对遴选岗位中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考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须由报考人员提供学校盖章的学习课程、成绩单等证明资料,经审核研究同意,方可报名。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实行诚信报考,遴选单位不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重庆市渝中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在遴选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诚信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公开遴选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9:00—4月16日18:0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qyz.gov.cn/),点击“渝中区人事考试在线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应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的各项内容。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遴选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2年4月17日18: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
3.查询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务必于提交报名信息后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
4.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4月19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确认参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处理。报考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同意,最低可降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本次遴选名额。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遴选岗位被取消的,按规定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考务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
6.打印报名信息表。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妥善保管,以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7.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须在2022年4月22日9:00—5月22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需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022年4月12日9:00—4月15日18:00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报考人员可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qyz.gov.cn/)“渝中区2022年公开遴选”栏目进行查询。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4月23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党史、国情、市情、渝中区情等。笔试阅卷完成后,由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会同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成绩查询
2022年4月29日之后,报考人员登录遴选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五)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暂定为2022年5月8日—10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6:00。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按照3:1的比例,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下列资料: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表、笔试准考证;
2.完整填写《重庆市渝中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附件3),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身份、职务职级(岗位等级)证明材料:公务员(参公人员)需提供录用材料,任现职务职级任免文件或《干部任免审批表》等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公开招聘入职材料、现聘岗位等级聘用呈报表或聘用文件等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档)次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现场资格审查重点对人员身份、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环节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专业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由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或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组织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
综合成绩=笔试(综合知识测试)×40%+专业技能测试×20%+面试成绩×40%;
未组织专业技能测试岗位:
综合成绩=笔试(综合知识测试)×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面试当天公布。
(八)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考察人选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遴选名额差额1名确定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差额考察。
考察由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遴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的意见。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或查询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环节及以后出现缺额的,均不再递补。综合考察情况,研究提出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并进行公布。
(九)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考察结果1:1等额确定。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后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十)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拟遴选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qyz.gov.cn/)进行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
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详见附件4),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3)63762335、(023)6376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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