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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考录职位查询_2023扬州公务员面试名单

公考作文 2024年07月28日 00:38 12 小星星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扬州考录职位查询_2023扬州公务员面试名单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扬州考录职位查询_2023扬州公务员面试名单

1.2021年江苏扬州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公告
2.2023扬州公务员面试名单

2021年江苏扬州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公告

#招警考试# 导语2021年江苏扬州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招警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现将扬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和防疫要求

 1.资格复审时间为1月21日至2月8日。各招录单位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录单位电话通知入围考生本人,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2.体能测评时间为1月24日早上7:20,地点为扬州体育公园体育场(扬州市文昌西路476号,可从扬州体育公园北门或南门进入,在东北门集中)。

 请考生认真阅读并签署《扬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书》,对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参加对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各职位入围资格复审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面试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经复审,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由招录机关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详见《扬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扬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入围体能测评名单》。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考生应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和按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在征得招录单位同意后,由受委托人携带考生本人手写的书面委托材料、考生和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到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受委托人需按照《扬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书》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并签署告知暨书。

 1.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应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签约的提供本人留存联,江苏省外高校可持该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江苏省外生源的师范类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2.社会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家庭户首页和本人信息内页,或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书面证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招录机关同意,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也可在体检前提供;其他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政府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考生现已辞职或离职的,还需提供辞职证明、离职证明或解聘合同。

 3.取得国(境)外学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以第二学位证书专业报考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考生,还需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校验的第二学位证书。

 5.报考定向招录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职位代码60-69)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考生,需提供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就读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0年11月9日报名截止以后新就业的,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已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②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提供国家或江苏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在此期限内的相关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③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原大学生村官,需提供由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出具的原大学生村官最后一个聘期的聘期合同和聘期考核材料。

 ④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在此期限内的学历认证材料。

 ⑤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于当年入伍,且于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退役的士兵,需提供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役证、县(市、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⑥上述5类考生和报考此类定向招录职位的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考生,其中除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考生外,均须提供江苏省生源证明材料。

 6.报考定向招录残疾人职位(职位代码80-81)的考生,还需提供扬州市户籍材料或扬州市生源证明材料,以及符合职位要求残疾类别、等级的由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7.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0-96)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需提供由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等材料。

 ②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提供国家或江苏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③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需提供江苏省户籍材料或江苏省生源证明材料、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役证、县(市、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8.报考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职位代码98)的考生,还需提供由乡镇(街道)党组织出具的有关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工作表现等相应证明材料,以及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

 9.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资格与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考试证书、资格证书、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等),均须符合相关规定的时间要求,否则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套),同时需提供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2张。

 四、体能测评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扬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通知书》和资格复审材料。

 2.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现场审核和收取资格复审材料,资格复审材料要求与本公告第三部分一致。

 五、注意事项

 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514—87826395

2023扬州公务员面试名单

2023年2月26日09∶00-3月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2月26日09∶00-3月4日16∶00;

缴费时间:

2023年2月26日09∶00-3月6日16∶00。

报名网址: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页(zghjz/2023hjsyzp/23hjsyzp.shtml)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

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3月3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更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有关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取消情况,及时在邗江党建网、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页公布。

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3月7日09:00-12:00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联系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14-87963935)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

(6)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2023年3月29日-31日自行登录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页(zghjz/2023hjsyzp/23hjsyzp.shtml)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邗江区组织和人社部门统一负责。

报名期间,邗江区组织、人社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

资格初审期间,各审核部门(单位)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邗江区组织和人社部门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3月5日16:00;邗江区组织和人社部门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超过3月6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各审核部门(单位)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1、各招聘岗位的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分别为:管理类岗位考核“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岗位)”;专业技术各类(计算机类,经济类–会计、审计,经济类–统计及其他,其他类)岗位分别对应考核各通用类别专业技术岗位“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其中,“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笔试试卷相同。

笔试考试要求参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上午。

笔试考点设在邗江区。

3、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邗江区组织和人社部门统筹负责。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邗江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

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邗江区组织和人社部门统筹负责,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主管部门统筹负责,邗江区组织和人社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邗江区组织和人社部门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聘用资格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邗江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

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邗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14-80981839。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邗江区委组织部、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组织部?

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附件:

1、2023年2月邗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xlsx

2、2023年2月扬州市邗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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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扬州公务员面试名单介绍如下:

预计2023江苏公务员面试名单会在2023年3月中旬公布,但实际时间要以官方为准。

2023江苏公务员面试比例

根据2023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公告的规定,2023江苏公务员面试比例为3∶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选。

大家可以关注高顿公考,等官方公布2023江苏公务员面试名单什么时候出来之后,高顿公考小编会及时整理给大家。

公务员面试名单查询一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

1.国家公务员局官网:在国家公务员局官网(http://www.scs.gov.cn/)的“招考动态”或“招考公告”栏目中,可以查询到各地区公务员面试名单。

2.各省市县区公务员局官网:各省市县区公务员局官网也会在招考期间公布公务员面试名单,可以在相关网站的“招考信息”或“招考公告”栏目中查询。

3.其他渠道:除了官方网站,还可以通过一些考试指导机构或公务员考试信息网站查询公务员面试名单。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非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和风险,建议以官方渠道为准。

无论通过哪种渠道查询公务员面试名单,都需要提供相关信息以进行查询,如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职位等。查询时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避免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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