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考作文文章正文

2017年山东省统考职位_2017年山东烟台市莱山区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公考作文 2024年07月28日 00:31 6 小星星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2017年山东省统考职位_2017年山东烟台市莱山区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2017年山东省统考职位_2017年山东烟台市莱山区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1.2017年山东日照市岚山区教师招聘138人简章
2.2017年山东烟台市莱山区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3.2017年山东德州市宁津县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2017年山东日照市岚山区教师招聘138人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日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日照市岚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8名中小学、中专学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4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4日以后出生)。

岚山区内在编人员和计划内编外聘用人员不得报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138名中小学、中专学校教师。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7月4日9:00—6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7月4日11:00—8日16:00

报名网址:岚山教育网(http://www.rzlsedu.cn/)。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主管机关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7月4日11:00—7日16:00

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对考生所学专业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进行审核,专业界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且在学信网上能够查核到的为准。

招聘岗位的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2。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7月4日11:00—8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7年7月12日14:00—7月15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17年日照市岚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岚山区教育系统教师岗位诚信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7月7日12:00前到岚山区教育局(岚山中路19号科教民政办公楼308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考生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A4纸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A4纸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主管机关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7年日照市岚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含诚信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出具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证明)、普通话等级证、报到证、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按学科分类命题,报考中学、小学以及中专文化课教师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普通高中及以上专业知识(占80%),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占20%);报考中专专业学科教师笔试内容为: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相应学科及以上专业知识(占80%),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占2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招聘岗位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7年7月15日上午9:00至11:00。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为5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少于5人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对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高中(含中专语文、数学、音乐)试讲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高中教材;中专专业学科试讲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中专学校教材(其中,中专专业学科学前教育试讲内容为学前教育学段教材);初中、小学试讲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学段通用教材。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占60%、试讲占40%方式进行。

专业技能测试的内容为:

1.音乐专业技能测试:必考项为声乐和钢琴,各占技能测试成绩的35%。自选项为器乐(键盘乐器除外)或舞蹈,占技能测试成绩的30%。自选乐器、舞蹈服装(限穿练功服)、道具及伴奏音乐自备,并自带播放器。技能测试曲目自定。

2.体育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项目为100米(占40%),立定跳远(占30%),原地推铅球(男子5公斤、女子4公斤)(占30%)。

3.美术专业技能测试:必考项为素描和彩画,各占技能测试成绩的35%;自选项为中国画或软笔书法,占技能测试成绩的30%。考试统一提供作品用纸,其他用具自备。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按比例折算后的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六、管理及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单位,并报招聘主管机关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年,按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落实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逐步纳入计划内编外管理,实行人事代理,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聘用期间享受在编在职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理顺编制,理顺编制后三年内不得调离编制所在单位。中专新聘用专业学科教师须在二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岚山教育网(http://www.rzlsedu.cn/)发布的信息。

2、岚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3-2611227

附件:1. 2017年日照市岚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

2.2017年日照市岚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专业一览表

3.2017年日照市岚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017年山东烟台市莱山区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2017年下半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及岗位空缺,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文件规定,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2017年下半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十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四级、五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6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不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聘的,网上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将介绍信原件扫描件或照片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于考察前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在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之前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均不作为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7年12月12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3日9:00—12月15日17:00

 查询时间:2017年12月13日11:00—12月16日17:00

 报名网站: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dyrsks.gov.cn)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其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个人毕业证书原件照片;取得国外学历人员报考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上传的证件或证明原件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市卫生计生委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及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12月13日11:00—12月16日11:00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对具备应聘资格且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须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市卫生计生委公布的咨询电话应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市卫生计生委应留存应聘人员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及学历证件等信息资料,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市卫生计生委要妥善保存考生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12月13日11:00—12月16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打印《2017年下半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7年12月20日9:00—12月23日9:0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面试费用免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岗位除外),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予以公告,相关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卫生计生委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各招聘岗位均笔试一科,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卫生计生委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未按要求向市卫生计生委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报考专业技术四级、五级岗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四、考察体检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市卫生计生委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市卫生计生委抽调人员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档案审核等。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的规定》(鲁组发〔2014〕34号),对应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卫生计生委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第二人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经市卫生计生委同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为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

  六、招聘岗位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七、其他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市第二人民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内管理,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根据《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发〔2016〕4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2017年下半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46—8331780(市卫生计生委)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46—6378681(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46—838756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附件下载: 2017年下半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

 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4日

2017年山东德州市宁津县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7年烟台市莱山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70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人员须为1976年3月20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也可报名。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报考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17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应于2017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7年3月20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招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9:00-3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3月20日11:00-3月24日11:00;

缴费时间:2017年3月20日11:00-3月24日16:00。

报名网址:莱山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gxqrc.com/index.jsp)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2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3月24日11时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3月24日15: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名系统于3月23日16:00自动禁止报考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7年3月20日11:00-3月24日16:00登录莱山区人力资源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17年3月20日11:00-3月24日16:00下载打印《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后再退费。上述人员可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办理笔试考务费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城镇低保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特困毕业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其他招聘岗位并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公布。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考生须于2017年3月31日前登陆莱山区人力资源网查询现场资格审查通知,按照网上通知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登记表》1份,需张贴与网上报名时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及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5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提供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和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的,应一并提交“于2017年8月底前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莱山区教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否则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书)。已取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需同时携带本人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验证报告请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

(3)考生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诚信书。

(4)未派遣的毕业生还须提交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已就业的需提交用工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其中中小学教师报考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招聘岗位数量为6人(含)以下的,如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60人的,免于笔试,直接进行面试;报考人数超过60人的,先进行笔试。招聘岗位数量为7人(含)以上的,如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数量5倍的,免予笔试,直接进行面试;超过招聘数量5倍的,先进行笔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如需进行笔试的考生按照现场资格审查时张贴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等。笔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查询。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免予笔试的,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即为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未参加笔试的补缴3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通过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直接组织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或直接进入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影响聘用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可给予取消本次聘用(考试)资格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市莱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891675

监督电话:0535-6891730

公告、公示网站:莱山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gxqrc.com/index.jsp)

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莱山区教育体育局

2017年3月1日

附件1:2017年烟台市莱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点击下载)

附件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点击下载).xls

附件3: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点击下载).doc

附件下载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7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1年1月18日至1999年1月18日期间出生)。应聘县公安局巡逻防暴大队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1986年1月18日至1999年1月18日期间出生),县公安局巡逻防暴大队014、015岗位考生户籍所在地限德州市范围内(必须在2017年1月18日前落户,2017年应届毕业生为德州市生源的除外)。

(四)应聘县公安局巡逻防暴大队的考生除具备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身体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盲,无嗅觉迟钝,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眼视力不低于4.8;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等身体条件的要求。

(五)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依照岗位要求。

(六)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在宁津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7年1月18日为截止日期。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或部门的规定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后备教师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宁津县公安局巡逻防暴大队: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

http://www.njrcw.gov.cn(宁津人才网)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8日9:00-1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1月18日11:00-1月23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1月18日11:00-1月23日16:00

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公布的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1月18日11:00-1月24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津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7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情况表》(参加面试或专业测试时使用),并于2017年3月15日9:00—3月19日14: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至6人(含)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计划招聘7人(含)以上的,统一为20人。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按报名实有人数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开考比例可降低至1:2。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如公安局巡逻防暴大队013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则计划相应划归公安局巡逻防暴大队014岗位。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人于1月20日—1月23日到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规划科(宁津县阳光大街东首1号院内2号厅,电话:0534-5421931)办理现场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须携带《2017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情况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7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情况表》,否则取消考试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应届毕业生应聘的: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②二代身份证、③户口本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3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能够正常毕业,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供毕业证、报到证等,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位证。

其他人员应聘的:①毕业证、②学位证、③报到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以上证件须2017年1月18日前取得)、④二代身份证、⑤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3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也可在考察前提供。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7年1月18日之前取得。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除出具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二代身份证及户口本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需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批准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

1、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2、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

3、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在合格分数线内,按规定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或技能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同分者均参加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19日

综合类:上午9:00-11:30

卫生类、教育类:下午14:00-16: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分A、B、C三类,分别采取不同的考试方法。

1、A类岗位,为综合类岗位,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

2、B类岗位,为卫生类岗位,采用专业考试或通用能力面试方式。

3、C类岗位,为教育类岗位,采用说课或专业考试方式。

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须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根据招聘岗位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能素质测评

应聘县公安局巡逻防暴大队岗位的考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时提出申诉或举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将当场予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未达标的,取消体检和政审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因弃权和体能素质测评未达标形成岗位上的人员空缺,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

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将A、B、C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百分制。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宁津人才网公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或面试中出现缺考者总成绩为无效成绩。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选岗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应聘县公安局巡逻防暴大队的考察政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

(二)选岗

报考卫生类、教育类合并岗位的考生,按照“高分先选”的方式进行选岗。未按时参加选岗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选岗通知发布后或选岗过程中因放弃资格出现的空缺,采取先进行完选岗程序,再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的方式进行。

(三)体检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县公安局巡逻防暴大队的体检标准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检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选岗、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等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宁津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对合格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本地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宁津人才网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所有考试相关信息、通知均在“宁津人才网”(http://www.njrcw.gov.cn)上发布,请广大考生注意关注“宁津人才网”。

报考咨询电话:

综合类岗位咨询0534-5421931

教育类岗位咨询0534-5426812

卫生类岗位咨询0534-5423755

附件:

1、2017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xls

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1日

标签: 2017年山东省统考职位_2017年山东烟台市莱山区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作文范文分享Copyright © 2021 作文范文分享 版权所有 备案号:鄂ICP备2023003779号-2 主题作者QQ: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