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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人事考试网公务员职位_公务员报名考试时间(青岛、全国)?报考网站?

公考作文 2024年07月13日 00:31 13 小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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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人事考试网公务员职位_公务员报名考试时间(青岛、全国)?报考网站?

1.山东:2005年青岛市考选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简章
2.公务员报名考试时间(青岛、全国)?报考网站?

山东:2005年青岛市考选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简章

为了优化我市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队伍结构,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事厅《关于2005年度全省考选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我市考选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 185名(其中市直机关及区、市机关面向社会招考170人,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15人,详见《青岛市2005年度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考选计划》)。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考选范围和条件

 报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身体健康;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招考职位所需其他条件。

 我市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的考选范围和条件是:具备大学本科毕业文化程度,按国家规定履行了合法就业手续,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03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工作单位在青岛且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含持有青岛市人才居住证人员)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其中按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合法就业手续的农村居民可报考我市各级机关,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可报考县级市机关,报考北墅监狱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全国范围内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和2005年应届(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本科毕业生。

 报考市直机关和区、市机关人员的年龄不超过35岁(197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人员的年龄不超过30岁(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选调生考选市级机关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

 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能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2002年以前(含2002年)由省、市委组织部选调分配到区市工作(不含省公、检、法系统选调生),身体健康。

 已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含选调生)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国家公务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此次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5年4月24日- 28日。

 查询时间:2005年4月25日- 29日。

 现场认定时间和地点:2005年4月27日- 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报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翻译职位的必须本人 到贵州路人才市场由用人单位进行目测并办理认定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可以按规定的时间就近选择认定地点办理认定手续。

 2005年4月27日贵州路、海尔路人才市场

 2005年4月28-29日贵州路、山东路、海尔路人才市场

 2005年4月30日贵州路、海尔路人才市场

 贵州路人才市场地址:贵州路69号

 山东路人才市场地址:山东路171号

 海尔路人才市场地址:海尔路178号

 具体办法是:

 (1)报考人员登陆青岛人事政务网(网址:http://www.qdpb.gov.cn)或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网址:http://rsks.qdpb.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单位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2)市人事局组织各用人单位集中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正常工作时间内,在网上查看本部门的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青岛人事政务网和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如果用人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确认。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填报信息24小时后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下载打印《青岛市考选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报名登记表》、《报考国家公务员诚信书》、《青岛市考选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准考证》主证,按要求到市人事局指定的地点办理认定手续。现场认定时,报考人员需递交本人手工填写的《青岛市考选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国家公务员诚信书》、《青岛市考选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准考证》主证(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主证上各贴同底版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现场认定无误的,缴纳考务费,办理相关手续。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报考人员现场认定后,于5月12日-13日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副证。除报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翻译职位的人员需由用人单位进行目测和资格初审,必须本人到现场办理认定手续外,报考人员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认定手续,责任自负。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认定手续的,视作放弃。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是在职人员的,应提交其国家承认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参加工作或从业时间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是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允许报考的证明材料和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仍未向招考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选调生的报名

 市级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人员的报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取选调生个人报名,各区、市委组织部负责初审汇总和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的方式。选调生报名时不填报具体的报考部门。具体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三、考选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择优录用。

 (一) 笔试

 笔试的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定为5月14日,上午8:00-11:00 申论;下午2:30-4: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按申论占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确定。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13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普通管理职位招考的,按部门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部门和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在青岛人事政务网上公布。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对个别职位也可采取其他测试办法。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机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试题分为通用和体现部门职业特点两部分,通用部分所占比例为70%左右,职业特点部分的面试根据报考职位的性质分五类(文秘类、财务审计类、法律类、外语类、管理类),所占比例为30%左右,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面试时间为6月6日-8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分招考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计划录用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进入录用范围人员的最低总成绩。报考人员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青岛人事政务网上公布。

 (三)选调生考试

 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已具备公务员身份,不再参加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笔试,由省考试中心单独命题,重点测试选调生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人员的时间相同。笔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录用计划2倍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并组织合格人选填报具体的报考部门。对报考人员达不到录用计划2倍的部门,由市委组织部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从报考人数超过录用计划的部门进行调剂。面试原则上由用人单位结合考察工作一并进行。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通过青岛选调生之家网站(http://xds.qingdao.gov.cn)公布。

 (四)体检、考核及录用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市考录主管部门按照《转发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文件确定的标准统一组织体检(司法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按省有关规定执行)。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弃权。对体检合格人员,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青岛市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意见》(青人字[1999]107号)的规定,首先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拟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人员,由用人部门提出录用意见,填写《录用国家公务员审批表》,报市考录主管部门审批。对拟录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被录用的在职人员在办理调动手续时,须持所在单位同意调出的介绍信,否则不予录用。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实行人事代理,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从选调生中考选人员的考察、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察的具体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重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研究提出拟录用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参加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社会招考咨询电话:5732537

 社会招考监督电话:13864894909

 选调生考选咨询电话:5911906

公务员报名考试时间(青岛、全国)?报考网站?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

2013山东省公务员考试青岛市黄岛区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上述由组织人事部门和团省委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说明其在“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到期时间(时间具体到月份),其中,因借调(帮助工作)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个月及以上的时间应单独标明,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年限。

报考乡镇机关相关职位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进入面试的,要出具毕业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并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入学前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截止到2014年5月29日,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的时间足年足月累计为2年。

2013山东省公务员考试青岛市黄岛区的职位的信息请到华图查看,那里有详细的介绍。有老师的培训,还收集了历年的真题和热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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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考录公务员简章

青岛新闻网2月12日讯 2009年青岛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昨日发布,我市部分机关面向社会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490人,其中,党政机关270人,区市法院机关30人(职位、资格条件另行公布),区市检察院机关30人(职位、资格条件另行公布),区市公安机关150人(具体考试录用办法详见《2009年青岛市考试录用公安人民警察简章》),北墅监狱10人(具体考试录用办法详见《 2009年青岛市考试录用监狱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相关链接:《青岛市2009年度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

考录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3年2月18日至1991年2月18日期间出生);

(五)报考乡镇机关的,需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学专科毕业的须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其他机关的,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在山东省县级及以下机关工作满五年(含试用期)的县级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以来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此次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2月18日—22日。

网上查询、缴费时间:2009年2月19日—23日。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青岛人事政务网(http://www.qdpb.gov.cn),点击左侧“局属单位”中的“人事局考试中心”,进入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或直接登陆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单位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在报名期间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各用人单位集中在网上查看本单位的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节假日不休息),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果用人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用人单位应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要于2月19日—23日登录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并于3月10日—15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3月13日9:00—11:30,13:00—15:00到青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海尔路178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时,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须向用人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青岛市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及《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允许报考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用人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其他

由山东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7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7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我市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8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3月13日9:00—11:30,13:00—15:00到青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海尔路178号)办理加分确认手续。在办理加分确认手续时,须本人到场,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09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党政机关、区市法院机关及区市检察院机关的笔试同步进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笔试时间为3月15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申论

为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今年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申论试题单独命制,试题内容突出乡镇机关工作特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与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相同。

笔试结束后,报考乡镇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70%和30%的比例,报考其他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笔试成绩上网公布。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录用计划为10—14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15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要求进行公示。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机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的面试试题,根据乡镇工作特点单独命制。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时间为4月24日—27日,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录用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

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1个录用计划出现多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体检、考察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从该职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应当在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考察由各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按《关于2009年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办发〔2009〕32号)文件执行。

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录用意见,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对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颁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用人单位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合格的,按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并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

被录用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

青岛市公务员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532-85911231, 0532-66606139

青岛市公务员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32-88632171

青岛市公务员招考监督电话:0532-66606138

山东省2009年青岛市录用法院、检察院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2月18日—2月22日;查询初审:2月19日—2月23日;网上缴费:2月19日—2月23日;笔试时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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