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考作文文章正文

2017中央遴选职位_2017年重庆开州区遴选城区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公考作文 2024年06月28日 13:12 29 小星星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2017中央遴选职位_2017年重庆开州区遴选城区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2017中央遴选职位_2017年重庆开州区遴选城区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1.2017年四川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告(89人)
2.2017年重庆开州区遴选城区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3.2017年应届选调生,分到乡镇,现借调市纪委1年,我能参加中央遴选吗?
4.2017年湖南湘西州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告(59名)

2017年四川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告(89人)

关于2017年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广委办〔2016〕38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7年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广元组工网www.gyzzb.gov.cn,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cgy.lss.gov.cn:8080,广元人事考试网www.gypta.gov.cn,广元人事人才网www.cbrcw.com发布)。

 一、遴选职位(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89名,其中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4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管理岗位31名、专业技术岗位11名)。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广元市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市本级)和外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贫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正职领导、分管脱贫攻坚工作的副职领导,以及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暂不参加本次遴选。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2.具备职位(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格、知识技能。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其中:

 (1)未满30周岁(1987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事业单位具备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公安机关具备中级职称的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具备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公安机关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3)近5年来获得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先进个人可放宽至40周岁。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是指在国家和省上规定的表彰奖励项目中所受到的表彰奖励。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其中报考公务员职位的还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具备公务员身份。

 6.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遴选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17年10月25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见习期)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广元人事考试网(www.gy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30日上午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岗位)。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公开遴选职位(岗位)情况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遴选职位(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部门(单位)中的1个职位。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公开遴选职位(岗位)情况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主管部门联系。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17: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岗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在2017年11月8日—10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遴选名额为1人的职位(岗位)笔试开考比例确定为1:3,遴选名额为2人及以上的职位(岗位)笔试开考比例确定为1:2.5(出现小数的均收为整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岗位)遴选计划。对取消职位(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岗位)。

 (三)笔试

 1.公务员职位、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集中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公共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11月1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和排名暂定于11月下旬公布,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人事考试网公布。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由各主管部门命题并单独组织实施,考试重点内容为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为11月1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和排名暂定于11月下旬公布,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根据笔试折合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岗位)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在其公众网站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表彰奖励证书和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由主管部门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凡不能形成竞争的职位(岗位),取消或调减遴选计划。

 (五)面试(技能测试)

 面试(技能测试)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技能测试、实践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公开遴选单位的考官不超过2人,其他面试考官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从具有省级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或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中随机抽取。

 面试时间初步定于12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六)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各职位(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确定为并列名次)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遴选名额在2人及以上的职位(岗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凡不能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岗位),取消或调减遴选计划。

 考察工作在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领导下,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公开遴选职位(岗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主管部门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八)公示和办理手续

 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在主管部门的公众网站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聘)用的,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公务员遴选到事业单位的,原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遴选对象现任职务(岗位)层次高于遴选职位(岗位)对应职务层次的,按遴选职位(岗位)对应职务层次任职(聘用),不保留原待遇。如遴选对象不服从安排,取消遴选资格。

 五、纪律监督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进行。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各主管部门设立监督小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本公告由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职位(岗位)的具体条件,由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市委组织部:0839-3260461 12380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39-3263265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公务员科) 0839-3263103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职位管理科 0839-3267026 3267528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39-3263349

 点击下载>>

  2017年广元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xls

  2017年广元市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xls

  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0日

 我在这里祝福大家考试取得好成绩!发挥出最好的水平。你是个聪明和头脑灵活的人,我相信你一定成功!!!

2017年重庆开州区遴选城区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中共成都市委编办批准同意,决定现面向全市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开遴选1名参公事业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遴选职位:成都市保密技术检查检测中心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遴选名额:1名。

二、遴选对象

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热爱保密工作,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

(二)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文稿写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意识;

(三)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

(四)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五)具有全日制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七)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八)近3年年度考核均评为称职以上等次;

(九)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一律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二)报名时间

2017年9月1日09:00:00至9月7日17:00:00。

(三)资格审查

2017年9月1日09:00:00至9月8日12:00:00。

(四)网上缴费

2017年9月1日09:00:00至9月8日17:00:00。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照片不进行人工审核,报考者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考生,将无法通过网络审查。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中共成都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遴选参公事业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1)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由中共成都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中共成都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遴选参公事业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1)后的1-2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遴选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不设现场交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

3、截止时间:2017年9月8日17:00:00。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职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2017年9月13日至9月15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六)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遴选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以免笔试后资格审查不能过关,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公开遴选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9月1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综合能力素质测验》(满分为100分)和《对策申论》(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公文写作相关能力。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综合能力素质测验》占笔试总成绩的50%,《对策申论》占笔试总成绩的50%。

3、开考比例:职位招录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取消该招录岗位,于2017年9月11日在成都市国家保密局(www.cdbmj.gov.cn)、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已缴费但招录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必须于9月15日17:00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2F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职位遴选名额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于2017年9月30日前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国家保密局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下列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中共成都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成都市国家保密局)秘书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59号市级机关第三办公区一号楼10楼11013室)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报名信息表(附件1)、报名表(附件2);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5)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机关研究同意后,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另行通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1:3)的将取消此次公开遴选招录岗位。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对象对遴选职位的熟悉度、理解力、工作思路以及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七、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考察对象由中共成都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报考对象的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遴选名额2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考察由遴选机关负责,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二)体检。体检对象由遴选机关按照职位遴选名额1:1的比例,根据报考对象的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体检项目和标准、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遴选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经遴选机关集体研究同意,可递补一次。

根据考试情况及资格复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选择优,确定试用人选,并安排到岗进行6个月试用。试用人员综合表现不符合岗位需要的,退回原单位。

八、调动与任职

经体检合格的遴选对象,由遴选机关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九、纪律及监督

此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中共成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成都市监察局)派驻成都市委保密办纪检组(监察室)将对此次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遴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报考对象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将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28-61880767,028-61880768。

监督电话:028-61886731。

原标题:2017年成都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遴选参公事业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中共成都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遴选参公事业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

2.中共成都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遴选参公事业人员报名表.docx

2017年应届选调生,分到乡镇,现借调市纪委1年,我能参加中央遴选吗?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员队伍结构,促进人员公平有序流动,根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重庆市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开州委办发〔2017〕6号)等规定,决定面向全区镇乡人民政府机关和镇乡辖区事业单位(不含镇安镇)公开遴选城区机关单位公务员(参公人员)和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城区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和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04名,其中:遴选城区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60名、遴选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名。

具体遴选职位、遴选条件等详见《开州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城区机关单位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简称《遴选职位表1》)、《开州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2,简称《遴选职位表2》)。

二、遴选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

1.城区机关(参公单位)遴选对象:全区镇乡人民政府(不含镇安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2.城区事业单位遴选对象:全区镇乡辖区事业单位(不含镇安镇辖区)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全区镇乡人民政府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也可报考,但在办理遴选调动手续前,本人须书面申请放弃公务员身份,并调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按照《重庆市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开州委办发〔2017〕6号)文件规定:城区单位是指区级部门及所属城区单位和汉丰街道、文峰街道、云枫街道、镇东街道、丰乐街道、白鹤街道、赵家街道、镇安镇辖区机关事业单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遴选考察合格。

2.近3年(2014年—2016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的除外)。

3.符合《遴选职位表1》或《遴选职位表2》要求的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其中:在现单位工作年限、是否满规定服务年限、报考年龄计算至2017年10月31日;其他有关项目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的前一日;遴选职位有专业要求的,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附件5)执行。

4.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镇乡人民政府)同意报考(附件4);

5.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1.尚在试用期的;

2.通过公招、遴选、选调等方式到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

3.定向招录(聘)人员、“双特”教师、免费师范生、免费全科医生等特定政策聘用人员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4.镇乡新录用公务员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和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的;

5.新录(聘)用人员按招录(聘)时的公告(简章)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期间的;

7.与遴选单位存在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

三、遴选报名

(一)现场报名。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开州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城区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新录(聘)用人员的录(聘)用文件、现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镇乡人民政府)同意报考推荐表、现单位工作年限证明、相关工作经历及人员身份证明、近3年(2014年—2016年)年度考核结果文件等资料,于2017年5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现场报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遴选单位的一个遴选职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考生所提供资料的复印件、工作经历和其他证明等资料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属实并签字盖章后,报主管部门(或镇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单位或个人出具虚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移交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对照遴选职位的报考条件和要求,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集中审查考生报名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5月5日下午14:30—17:00时,到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领取者,责任考生自负。

四、遴选考试

遴选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刘伯承同志纪念馆管理处“讲解员”职位实行“先面试、再笔试”、其他遴选职位实行“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遴选考试。

(一)遴选笔试

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考生须带上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

1.笔试开考比例

(1)除刘伯承同志纪念馆管理处“讲解员”职位外,其他遴选职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笔试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遴选指标或取消遴选计划;若某职位因未达笔试开考比例而取消遴选计划,经考生本人申请,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2)刘伯承同志纪念馆管理处“讲解员”职位的笔试开考比例(即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遴选指标与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人数之比)为1:2。其笔试时间与其他遴选职位的笔试时间一致。

2.遴选笔试科目

(1)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岗位适应能力等综合素质。

(2)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生类职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非卫生类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

3.遴选笔试时间。2017年5月6日上午8:30—11:30时(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遴选笔试加分。实行所有遴选职位近3年(2014年—2016年)年度考核结果加分制度(含在上述年度内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间的年度考核),即: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加分,每获一次年度考核优秀加1分。

考生须在报名时间内提供笔试加分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提供的,不予加分。加分分值经公示无异议后方能确定为加分成绩。

5.笔试成绩计算。所有遴选职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成绩。

(二)遴选面试

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查考生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与遴选职位的适应度和匹配度。

各职位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考生当场确认、当日公示。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环节。考生面试时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

1.刘伯承同志纪念馆管理处“讲解员”职位。面试开考比例为1:3。若报考人数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则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总成绩×40%。

2.除刘伯承同志纪念馆管理处“讲解员”职位外的其他职位。面试比例为1:2。在报考同一遴选单位的同一遴选职位人员中,根据面试比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面试比例,则重新确定遴选名额。重新确定的遴选名额=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计算结果大于1并有小数的,小数按照四舍五入法处理。计算结果小于1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商定是否遴选;若经商定需继续遴选,则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组全体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如果该面试组面试平均成绩低于60分,则面试平均成绩按60分计算),否则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环节。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遴选体检和考察

(一)遴选体检。根据各职位的遴选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在区级及以上定点体检医院进行,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人社部、市人力社保局有关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的规定执行。若遴选人员或遴选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二)遴选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考察。考察组同时应全面审查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并再次复审其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和报考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环节。

六、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察和报考资格条件复审情况,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确定为拟遴选人员。

考生的笔试成绩、加分成绩、面试成绩以及与遴选有关的其它事宜,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和发布。

七、办理转任(调动)手续

被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任(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遴选转任(调动)人员须在遴选单位至少服务满2年(含遴选试用期)才能申请流动。

根据公务员(参公人员)非领导职务职数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遴选转任(调动)人员须根据遴选调入单位的公务员(参公人员)非领导职务职数核定情况,或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及使用情况及相关政策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重新确定遴选调入人员的非领导职务或岗位等级。

本次遴选各环节若出现缺额情形,一律不予递补。

八、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提供虚假资料、开具虚假证明等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单位或个人,将移交有关部门按规定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12388(区纪委)

咨询电话:52218233(区委组织部)

52218882(区人力社保局)

1.开州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城区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一览表

2.开州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3.开州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城区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4.开州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城区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

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城区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含附件1-5)

2017年湖南湘西州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告(59名)

公选王解答需要注意的是《公务员登记表》中的登记时间,再结合公告中的年限计算标准来确定是否满2年。借调期间的工作经验算在乡镇工作1年,因为档案关系等未调动,虽被借调,但算原单位。地市级的机关工作经验在中央遴选中也属于基层工作经验。

2017年湖南湘西州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告(59名)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湘西自治州州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州组通〔2017〕6号)等文件规定,州委组织部、州编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17年下半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州直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59名。具体见《2017年下半年州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相关职位的需为全州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事业单位相关职务的需为全州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从事管理工作七级、八级职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符合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职位表;

 5.科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科级干部和七级、八级职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体见职位表;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年龄、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10月31日。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合适职位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8日上午9:00至11月13日下午17:30。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因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相应核减或取消选拔计划,报州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将研究结果告知相关报考人员。决定取消的遴选(选调)职位报考人员可于11月14日在州人事考试院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二)报名地点

 各用人单位人事科。

 (三)报名资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三张两寸免冠彩色近照);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身份证明复印件;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

 6.资历证书等职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在11月17日前完成,资格初审情况要报州委组织部备案。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要真实、准确。

 (五)领取准考证

 2017年11月23日至24日,在州人事考试院领取准考证。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由州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总分为100分。所有职位笔试科目详见专业归类表,专业归类表于报名结束后在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发布。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7年11月25日,考试时间为9:00—11:30。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设在吉首市,考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11月底后在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一)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遴选(选调)计划数与复审合格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2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选调)计划,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招考职位只招1人且复审对象为1人的,不再核减遴选(选调)计划数。

 (二)面试

 面试由州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笔试中不易测试的素质和能力。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三)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在指定有相应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中央2016年底修订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体检后,由体检机构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用人单位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干部(人事)部门人员和熟悉公开遴选(选调)职位相关业务人员组成。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递补必须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七、公示与转任

 体检、考察合格者名单分别在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会同纪检进行调查。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选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对遴选(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

 0743—8239864(州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0743—8561754(州编办督查科)

 0743—8222333(州人社局人才开发科)

 0743—8222916(州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局)

 考务咨询电话:

 0743—8222104(州人事考试院)

 八、有关要求

 遴选(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

 点击下载>>>

  2017下半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017下半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

 湘西自治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7日

标签: 2017中央遴选职位_2017年重庆开州区遴选城区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作文范文分享Copyright © 2021 作文范文分享 版权所有 备案号:鄂ICP备2023003779号-2 主题作者QQ: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