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分别职位是省级还是地级_国考报考职位怎么知道哪个是属于市级的哪个是副省级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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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列表:
1.怎么判断是副省级还是地市级2.国考报考职位怎么知道哪个是属于市级的哪个是副省级的呢?
3.国考怎么分地市级还是副省级
4.行政级别如何划分、
5.我国的级别是如何划分的?
怎么判断是副省级还是地市级
题主是否想询问“怎么判断国考是副省级还是地市级”?
1、级别差异。国考副省级就是各个省厅级别的,市级就是市局级别,级别还是有很大差异的。
2、考察能力差异。省级以上(含副省级)机构的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市(地)级及以下机构的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3、题量差异。国考中副省级行测试卷为135道题,地市级行测试卷为130道题。副省级的试题难度系数要略大于地市级试题。
国考报考职位怎么知道哪个是属于市级的哪个是副省级的呢?
判断国考是省级还是市级,可以从国考职位表的机构层级或者考试类别这两列的表头来查找,国考职位表中每一个职位都会标明属于省级还是市级。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简章》(即职位表)中:考试类别列会标注"省级以上(含副省级)职位"、"市(地)以下职位",机构层级列会标注"中央"、"县(区)级及以下"、"省(副省)级"、"市(地)级"。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对于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是怎么看国考职位是副省级还是地市级的全部解答。
国考怎么分地市级还是副省级
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简章》(即职位表)中:
1)“考试类别”列会标注"省级以上(含副省级)职位"、"市(地)以下职位"。
2)“机构层级”列会标注"中央"、"县(区)级及以下"、"省(副省)级"、"市(地)级"。
《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017招考简章》:
行政级别如何划分、
国考试卷分为副省级和地市级两种,无论是行测还是申论,考试都有一些区别。大家打开国考职位表,把进度表往后拉,在“考试类别”那一栏,市(地)级就是考地市级试卷,中央开头的就是考副省级。
国考地市级和副省级的区别
1、行测题量的不同:省级以上行测试卷为135道题,地市级行测试卷为130道题。那么这差的5道题是哪个题型呢?答案就是我们的数量关系。省级以上试卷包含15道数量关系题,而地市级试卷则只有10道数量关系题。
2、部分题目的差别:除了题量有差别外,两种试卷常识判断部分和资料分析部分各有5道小题不同。
①省级以上试卷常识判断部分偏向对文学、地理、科学等常识的考查,而地市级试卷常识判断部分则更偏向于法律常识的考查。
②省级以上试卷的资料分析包含了很多数学运算和时间问题等,而地市级试卷常出现的是增长率问题。
3、申论考试试卷的区别
①材料数量、题量与分值不同(具体以报考当年的考情为准);
②给定材料内容有差别。
从试卷难度来说,其实副省级和地市级是差不多的。毕竟公共科目测查的基础能力和知识点都是一样的,且大部分题目都是重合的,只是行测试卷,副省级比地市级多了5道数量关系,整体难度高低相差不大。
工作地点:副省级及以上所设置的岗位往往在中央各部位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其工作地点大部分都在北京市内。地市级所设置岗位则主要考虑到不同地区需求,往往从市级到区级都有可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五十一条:“国家对初任法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五十四条:“国家对初任检察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我国的级别是如何划分的?
中国行政级别采用行政五级划分,即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县处级、乡科级,除国家级以外,其他四级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地方四级行政划分。
一般而言,市级要比县级大一格,但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如果一个市是县级市,那么这个市就是县级市,属于副市级,比一般意义上的县级要大半格。
中国公务员的行政级别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颁布)规定分为十五级,下面就是引用的资料: 第三章 职位分类 第八条 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进行职位设置;制定职位说明书,确定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作为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晋升等的依据。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职位分类,设置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等级序列。 第九条 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非领导职务是指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 第十条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第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按照所任职务及所在职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以及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经历确定。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更职位时,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确定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曾经规定,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分别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三级至二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四级至三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五级至四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七级至五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八级至六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十级至七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十一级至八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十二级至九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十三级至九级;
(十一)科员:十四级至九级;
(十二)办事员:十五级至十级。
扩展资料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1、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一级;
2、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二至三级;
3、中央各部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中纪委副书记:三至四级;
4、中央各部副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副书记、常委,中纪委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四至五级;
5、中央各部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书记,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副书记,巡视员:五至七级;
6、中央各部副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副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委委员(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常委,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7、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书记,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调研员:七至十级;
8、副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常委,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纪委委员(常委),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9、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乡(镇)党委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10、副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乡(镇)党委副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常委,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11、科员:九至十四级;
12、办事员:十至十五级。另外,各级党的机关中与上述职务相对应的其他职务,也适用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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