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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教职位回避关系是什么_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回避关系职位报考规定

公考作文 2024年05月29日 21:54 27 小星星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招教职位回避关系是什么_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回避关系职位报考规定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招教职位回避关系是什么_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回避关系职位报考规定

1.考公务员里的回避关系是指报考单位不能有亲属吗?
2.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回避关系职位报考规定

考公务员里的回避关系是指报考单位不能有亲属吗?

同学,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参加公务员考试,报名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不能报考录用后即形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报考人员如与合并职位中的任何一个用人单位有以上应回避关系,则不能报考该合并职位。

如果你报考的公务员单位中有自己的亲属,一定要避免报考的重复,这一点大家一定要注意。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这是任职回避的要求。

回避的根本目的在于保证案件能得到客观、公正的处理。因此,只要是对案件的处理有影响的人员都属于回避的范围。

公务员回避制度的四种情形:

1、《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回避制度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和离职回避四种情况。任职回避是指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2、地域回避是指公务员不得在自己成长地担任一定级别的领导职务。包括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但自治县县长应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民族乡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

3、公务回避是指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涉及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情形。

4、离职回避是指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回避关系职位报考规定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6年福建漳州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暂未出来,可以参考2015年福建漳州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3月30日至1997年3月30日期间出生)。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在资格审核前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报名截止时常住户口在我市和市外高校漳州生源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为本市报考者;面向范围为本省或本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2015年8月31日前在面向范围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视同面向范围内的报考者。

8、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历类别,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10、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以上辞退、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报名截止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更多公考信息可以关注漳州人事考试网了解。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北京市公务员考试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基本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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