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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遴选2016职位表_遴选考试考什么

公考作文 2024年04月25日 13:01 30 小星星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湖北遴选2016职位表_遴选考试考什么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湖北遴选2016职位表_遴选考试考什么

1.湖北省直遴选公务员每人可以选择几个岗位报考
2.遴选考试考什么
3.2016年中央遴选报名时间?是不是快出公告啦?有没有知道的啊

湖北省直遴选公务员每人可以选择几个岗位报考

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

湖北省直遴选公务员报名流程一般为:

1.报名。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同级党委组织部提出报考申请。报名人员下载打印《本年度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报所在单位和同级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点击本年度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诚信报考承诺书,选定职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贴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正反两面以电子的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

2.资格初审。各遴选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3.网上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需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费用按照公务员报名考试标准执行),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确认成功后,报名人员需于规定时间内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湖北省直遴选公务员每人可以选择几个岗位报考的相关内容。

遴选考试考什么

#遴选# 导语2022年湖北省人社厅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遴选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按照《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2022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总体安排,现将省人社厅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9月18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时间一天。

 地点:厅机关职位面试地点为省人社厅机关办公大楼;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职位面试地点为省社保大楼。

 二、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共30人,名单附后。

 三、面试程序

 1.考生于9月18日上午7:30前分别到省人社厅机关、省社保大楼,集中封闭候考。

 2.考场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无误后,宣布考场规则。

 3.考生封闭后,分职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4.按照面试顺序,引考员依次将考生引导到指定考场进行面试。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面试前上网查阅面试公告,了解面试时间和考场规则。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3.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4.9月下旬,考生可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考察人员名单。

 特别提示: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安排好住宿,并熟悉考场地点,以免延误考试。以上公告,请相互转告。

 省人社厅机关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8号

 省社保大楼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一号

 1.2022年湖北省人社厅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2.2022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考场规则

 原文标题:2022年湖北省人社厅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bsrsksy.cn/hbksy/004/004001/004001001/004001001006/20220912/2018daf9-b00a-4aca-932a-3327d57857ca.html

2016年中央遴选报名时间?是不是快出公告啦?有没有知道的啊

遴选考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资料扩展:

公务员遴选,全称为公务员公开遴选,是指党群机关、政府部门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从已经具备公务员身份和公务员相关资历的人员中选出符合组织或相关部门要求的部门工作人员,是党政部门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和方法。

遴选是公务员转任的一种重要方式,很大的一个特点是上级机关直接向下级基层机关选人,可越级遴选,遴选通过人员工作单位的级别将有很大的提高。

遴选包含了职务平调和提拔两种可能。遴选更多的时候是职务的平调,科员职位遴选科员,这就有点等同于选调。

也有一些遴选职位是选拔的,遴选成功职务将得到晋升,科员的可以遴选为副主任科员,副科的可以遴选为主任科员,这就有点等同于公开选调,但遴选的都为内设机构公务员。

遴选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7号)规定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我们简称为“双2经历”。部分岗位要求在现任岗位的任期不得少于2年。

各遴选试点部门的遴选职位、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在国家公务员局官方网站招考信息栏目可以得到及时查看。国家中央机关遴选考试一年一次,一般在每年的5、6月份举行,

其他省市州县的遴选时间基本与上一年时间相近。报考者如需咨询《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遴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部门联系。

市(地)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综合管理。公开遴选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公开遴选有关工作。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5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处长、副处长、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和科员。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公开选调职位包括调研员、副处长和副调研员。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1)省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省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除选调生外,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报考处长职位,须现任县处级正职职务或具有2年以上县(市)领导班子副职工作经历的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报考副处长职位,须现任县处级副职职务或具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报考主任科员以下职位,须现任相同职务层次的职务。计算任职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

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处长职位,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1年5月27日以后出生);报考副处长职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27日以后出生);报考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27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乡科级副职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2年5月27日以后出生),科员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85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6)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7)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身体健康。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今后,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中央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现任中央企业总部工作部门下设处室负责同志或企业总部及下属单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省(区、市)属企业工作部门(处室)或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市(地)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企业地方下属单位工作的,比照省(区、市)或市(地)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五级、六级职员岗位,其中报考调研员职位的,须在五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中央和省(区、市)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地)直属事业单位副高级岗位2年以上或正高级岗位。

上述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界定办法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选调。计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除公开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调研员职位,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1年5月27日以后出生);报考副处长或副调研员职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部门的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5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和《2015年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和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cs.gov.cn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部门联系。

(二)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28日8:00至6月8日18:00。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专用网址(http://www.scs.gov.cn/gklx2015),或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cs.gov.cn),点击“2015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并选择参加笔试地点(城市)。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2、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b以下)。

3、报名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15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或《2015年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并不得进行改动。如需对《报名推荐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

4、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tif、pdf、jpg、bmp四种格式中的一种,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发送至各部门电子邮箱。发送邮件时,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如标题格式或文档格式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审核)。

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由省(区、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在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可自主选择或修改参加笔试地点(城市),未选择的报名人员将统一安排在北京参加笔试;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面向所有符合条件公务员的遴选职位或选调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部门通过邮件平台接收报名人员发送的《报名推荐表》电子文档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15年5月30日8:00至6月10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对面向所有符合条件公务员的遴选职位或选调职位,报名人员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发送《报名推荐表》电子文档的,各部门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四)打印准考证

2015年6月24日8:00至6月27日18: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或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5∶1的,经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予以取消,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面试人选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各部门经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处长、副处长公开遴选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A类),公开选调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B类),主任科员以下公开遴选职位考案例分析一科(C类),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28日(星期日)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北京、呼和浩特、长春、上海、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广州、南宁、成都、昆明、拉萨、西安、兰州、乌鲁木齐等17个城市(考生可自主选择),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15年7月20日8:00以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于2015年7月21日8:00以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看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部门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部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不低于1.5∶1。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各部门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各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分别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或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报考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的,可直接任职。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是2015年的中央遴选的信息,2016年将会参照2016年的遴选信息,希望可以给你带来帮助,不要忘记点赞,当然如果有想咨询可以咨询辽宁华图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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