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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人才引进职位2017_济南市人才引进政策

公考作文 2023年11月03日 16:28 15 小星星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济南人才引进职位2017_济南市人才引进政策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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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人才引进职位2017_济南市人才引进政策

1.2021山东济南市天桥区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公告【10人】
2.济南市人才引进政策
3.济南人才引进政策

2021山东济南市天桥区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公告【10人】

#教师招聘# 导语2021山东济南市天桥区引进优秀教育人才10人,报名时间:2021年2月9日9:00-2月10日16:00,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开辟优秀教育人才引进通道,满足我区教育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济南市天桥区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优秀高层次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本次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计划

 引进计划10名,3名为义务教育阶段优秀校长、7名为义务教育阶段优秀教师。

 三、引进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修养,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有敬业奉献、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品质;

 (三)在职校长、教师;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一线教师;具备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六)年龄在45岁以下(1976年2月9日后出生);个人荣誉、业绩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七)具有符合时代特点的、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和教育教学经验,教学成绩优秀的教育管理人才和教师。

 校长:省市级领航示范学校校长、省市级长,其他办学实绩突出的校长。

 教师:国家万人计划教学;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省级及以上工作室主持人,且教育教学实绩得到同行高度认可;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且教育教学实绩得到同行高度认可;其他有突出业绩的省市级。

 (八)从教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九)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信息发布

 通过天桥区政府网(http://www.tianqiao.gov.cn/)首页公告栏、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微信“济南天桥教育”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2月9日9:00-2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2月18日13:00-2月19日17:00

 报名网址:https://sd.bmpta.com/jntqyjjyrc/index.aspx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以及所需材料的照片。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上传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应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各类荣誉证书和业绩证明等材料。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进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在本人报名信息中予以说明。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五、引进方式

 采取资历评价和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其中资历评价成绩占40%,综合考察成绩占60%。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资历评价

 资历评价采取对应聘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荣誉和业绩,以量化赋分的形式进行评价。资历评价选派专家组进行评判。

 (二)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校长采用面试答辩的方式。成立专家评委组,采取百分制计算,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综合考察教师采用答辩、微课的方式进行。成立专家评委组,采取百分制计算,其中答辩环节成绩占30%,微课环节成绩占70%,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结束后,根据引进岗位,将应聘者资历评价和综合考察成绩按规定比例核算相加并计算出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引进岗位与引进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按照1:1的比例进行考察和体检。

 六、政审和体检

 政审体检工作在区公开引进优秀教师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政审体检前应聘人员应提交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一)政审。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弃权和政审、体检不合格、无法出具有效证明的人员以及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区公开引进教育人才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在政审体检人选范围内,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确定拟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对引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规定程序办理调入、聘用手续。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聘期不低于5年。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有关待遇及履职要求

 依据《济南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济人才办发〔2017〕22号)执行。引进人才经认定为济南市教育系统A、B、C、D类人才(以下简称A、B、C、D类人才)的对应享受住房补贴、薪酬补贴等待遇。

 1.引进人才按聘任岗位享受事业编制人员的薪酬待遇。

 2.住房补贴。引进的A、B、C、D类人才,签订服务合同,服务期须满10年,在此期间每年分别享受住房补贴8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安家住房补贴,分别总计8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

 3.引进人才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可设立特设岗位进行聘任;有突出贡献的,可按破格晋升有关规定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设立人才支持项目经费,将引进人才纳入工作室、优秀管理者工程,享受、长的专项科研津贴。用人单位可视引进人才情况直接聘任担任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属校级干部的按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相关规定执行)。

 5.引进人才配偶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且符合调入基本条件的,由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要求优先安置;引进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本区常住户口。

 6.引进人才在聘期内有下列行为的,终止享受后续待遇并须返还除工作报酬以外的薪金补贴及扶持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1)严重违规或违法行为;

 (2)弄虚作假骗取优惠政策;

 (3)不能按合同履行岗位职责;

 (4)不满服务期5年(享受住房补贴的不满10年)调离天桥区教育系统;

 以上待遇在实施中若与相关部门新出台文件规定不一致,按照新文件执行。

 九、其他

 1.此次公开引进优秀高层次教育人才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2.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天桥区政府网、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微信,资历评价、综合考察时间及相关要求将另行发布公告。

 3.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引进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在整个引进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531—80998133、80998129

 监督电话:0531—80998118

 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月29日

济南市人才引进政策

济南包括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济南西城实验中学、山东省济南中学、济南第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常春藤附属小学等6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计划招聘免费师范毕业生17人。

3月16日,记者从济南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市教育局直属的6所学校招收包括英语、数学、物理、化学、计算机、体育等专业在内的17名免费师范毕业生。

此次计划招聘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学校包括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济南西城实验中学、山东省济南中学、济南第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常春藤附属小学等6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于3月24日到3月25日,在指定时间到招聘学校现场报名。此次招聘资格审查结果将当场公布,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考试于2017年3月27日在各招聘学校组织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考试通知单)

济南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招聘2017届免费师范毕业生简章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济教人字[2010]2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部分直属学校工作需要和岗位紧缺情况,拟面向免费师范毕业生进行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已与山东省教育厅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并能按期取得2017年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

2.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次;

3.报名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

凡入学前与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委培单位、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得报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有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济南西城实验中学、山东省济南中学、济南第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常春藤附属小学等6所直属学校计划招聘免费师范毕业生17人(详见上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通过“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平台”(www.sdgxjy.com)和市教育局网站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4日-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学校(见附件2);

3.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本人与山东省教育厅签订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报名单位留存)、1寸彩色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非济南市生源还需提供其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招聘学校按照《山东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招聘学校当场发放考试通知单。

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公布,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超报者取消其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所提供材料要保证真实,如有不实,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无人员应聘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招聘条件一经审查通过,未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更改。

四、考试

考试于2017年3月27日在各招聘学校组织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考试通知单)。

考试分面试和说课两个环节,分别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测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其中面试5分钟,说课15分钟。面试考察应聘人员的仪态仪表、专业知识、实践经验、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等项目。说课主要考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及讲解的技能。

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40%和说课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测试总成绩,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达到60分及以上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人员。若出现考试成绩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考试。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 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人选在各招聘学校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察合格者,到市教育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进行。对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管理及待遇

根据考试及考察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教育局及各招聘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学校于4月30日前与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上签订就业协议,待拟聘用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毕业离校被派遣至招聘学校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免费师范毕业生的管理严格按照《山东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免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报名的免费师范生有亲属关系的人员,一律不能参与本次招聘工作。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免费师范生招聘工作纪律要求同公开招聘纪律要求,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监督电话:济南市教育局人事处 0531-66608051

济南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电话 0531-66608040

济南人才引进政策

对于来济创业人才(团队)来说,如果申报的项目被评为A类,并选择“无偿资助+股权跟投”的方式,最高可拿到1000万元的资助基金。此外,创业人才(团队)所创办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时,还可依据研发投入分别拿到最高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产品研发创新扶持,扶持力度不可谓不大。为吸引优秀年轻人才来济,将对企业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按照每月1500元、10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三年租房补贴。每年一季度进行申报。

符合。济南人才引进政策的适用对象为:

1、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2、来济创业或就业的45周岁(含)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毕业生。济南现代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符合第一条规定。

济南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实行常态化受理,可通过济南人才网购房补贴系统随时申报,申请人通过单位分配的账号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报个人及家庭成员并授权查询相关信息后,系统联网调取个人信息,提交至用人单位。济南市域内企事业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还可以申请经费补贴,对于成功引进的人才的,给予用人单位招聘费用50%的补贴,每人次最高不超过5万元,每家用人单位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第五届中国济南新动能国际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的有关情况展开介绍。济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维国介绍了为通过大赛引进更多高层次人才,济南市提供的政策和服务保障。今年以来,为了更好地“聚贤纳士”,济南市对现有人才政策进行了完善提升优化,致力于为人才提供最优待遇,在此基础上,还将出台“双30条”的实施细则,这些实施细则含金量足,操作性强,政策兑现更加灵活、高效和精准,将进一步提高各类人才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让更多人才兴业在济南、乐居在济南。

具体福利:

1.在重点人才工程方面:针对大赛获奖选手,济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门有“产业领军人才”等重点人才工程支持,入围决赛并获得奖项的选手,符合济南领军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基本申报条件的,经过实地考察、综合论证后,可以纳入市级重点人才工程,进行全方位的扶持。针对院士等顶尖人才,济南有专门的“一事一议”顶尖人才支持计划,对于顶尖人才和团队到济南创新创业,按照对济南市产业发展的贡献度,“一事一议”给予生活补贴。

2.在人才服务保障方面:济南市委人才办将为入选市级重点人才工程的大赛选手,颁发济南高层次人才服务金卡,并在子女入学、配偶随迁安置、医疗保健、交通出行、出入境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给予全方面的服务保障。

3.在人才安居补贴方面:大赛选手来济发展,经济南市委人才办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可以享受济南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等政策,也可以申请免费入住或者低于市场价租赁人才公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支持对象

在推荐高层次人才来济创新创业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

支持政策

1.对成功引进 A、B、C、D 类人才的,分别一次性给予 60万元、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奖励,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各按

50%比例承担,市级所需经费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2.对获奖励的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公布为“济南市引进人才工作示范机构”。

3.推荐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获得多个奖项或入选多个人才工程的,奖励资金按最高奖励额度发放,不重复奖励;同一名引进人才,对机构和个人不重复奖励。

申报条件

中介机构是指具有从事人才事务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 社会组织是指经我市相关部门认可的海内外人才联谊组织、引才引智工作站和人才协会等;个人是指在引进高层次人才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自然人,不包括我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组织人事人才工作的人员以及人才引进单位或投资方的员工。

2.中介机构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引进人才(团队)书面协议, 并就引进人才进行过事先备案。

3.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全职来济南工作或创业, 来济时间不超过 2 年(以当年度申报通知公告为准),

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的 A、B、C、D 类人才。全职来济工作的人才(团队)须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 3 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来济创业的人才(团队)须在济注册企业并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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