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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事业单位历年招聘职位_2020年吉林白城市直事业单位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岗位引进公告

公考作文 2023年11月03日 04:08 12 小星星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吉林市事业单位历年招聘职位_2020年吉林白城市直事业单位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岗位引进公告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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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事业单位历年招聘职位_2020年吉林白城市直事业单位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岗位引进公告

1.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号)?
2.2020年吉林白城市直事业单位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岗位引进公告

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本次公告5家省直事业单位共发布招聘计划62个。其中,非专项免笔试招聘计划44个(岗位序号:1号—36号),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免笔试计划18个(岗位序号:37号—54号)。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招聘范围为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4号)》(附件1)。二、报名资格条件(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0日至2004年6月20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6月20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受理,采取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8日至6月29日9:00至16:00。报名电子邮箱和传真电话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4号)》(附件2),并发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复印件及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岗位资格条件,对学历学位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从其要求;2022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发送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发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表备注要求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传真或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考生请将此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大学英语教师张某)。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更新)》《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网格研辅导—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回复邮件或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2年6月份,即到2022年6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统招普通高校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考试(一)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可采用网络、现场等形式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面试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四)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约50人左右),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视情况采取多场次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在加试前按照超出招聘计划数一定比例(1:3至1:6)进行明确。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2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3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2年的,可视为2022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吉林人才网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本公告中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各招聘单位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地点及****”一栏。

(一)主管部门电话: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0431—88905568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 0431—87063065

(二)人社部门电话: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431—88690586、88690680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1.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4号)

2.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4号)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6月20日原标题: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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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吉林白城市直事业单位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岗位引进公告

吉林招聘公告2022在此,大家可以在网信息栏目中查看吉林事业单位各地市的招聘公告,也可以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各地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

一、吉林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022

吉林招聘公告

招聘人数

吉林省直

1158

长春市

3364

吉林市

2033

松原市

1092

四平市

796

通化市

1531

白城市

130

白山市

588

延边州

952

辽源市

400

二、吉林事业单位招聘情况2022

吉林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022

#事业单位# 导语2020年吉林白城市直事业单位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岗位引进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9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了满足白城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人才需求,推动市区市容市貌建设、提升城市绿化美化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35号)和《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精神,现将2020年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公布白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计划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30日至2002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1月30日为准。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条件: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专业,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10年以上园林绿化相关工作经历,在期刊发表园林绿化相关论文5篇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含在读非2020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021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受理。

 (二)报名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9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30时。

 报名地点: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地址:白城市文化东路95-6号。

 联系电话0436-323767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持《2020年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岗位报名表》(附件1)一式二份(从网上下载填写后打印,签名处需本人手写签名),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需求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带二维码的网上学历认证报告打印件1份、近期(6个月内)同版红底正面小2寸彩色证件照3张。其中,2020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后果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职人员报名的,应一并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收费标准。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及考试费用。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允许考生参加考试。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考生之间在报名过程中发生的资格审查争议问题进行仲裁,并在报名日期内向考生做出答复。

 (五)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0年11月份,即到2020年11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考试

 此次招聘考试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考核采取面谈与实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中共白城市委组织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组成考核组,12月12日上午8:30组织面谈;实绩考核结合报名人数及具体情况另行确定时间。

 考核结果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在参加考核的人员中,按照考核排名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需要复检的,由白城市人社局在白城具备资质的医院组织复检。初检不合格的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核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本次引进的人才实行聘用制,统一纳入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在白城区域内工作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被聘用人员不能办理域外调出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jlbchrss.gov.cn)为本次公告发布和招聘工作信息查询网站。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0436-3237670。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公告未尽事宜,请关注发布信息网站上发布的补充公告。

 1.2020年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岗位报名表.doc

 2.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doc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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