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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带班人员应具有哪些要求 要有具体说明才能对照执行(检验带教工作总结)

工作范文 2023年10月16日 21:12 21 小星星

本文目录

项目经理带班检查制度?

一、项目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三)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二、现场带班生产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在掌握现场施工内容的同时应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中规定内容的检查和巡视,并有相关记录。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组织协调工程项目各个分包单位的安全质量生产活动。

5、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险情和隐患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工、撤人、组织人员制定整改措施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6、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抢险救援,同时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相关规定向上级上报事故情况。

7、带班领导必须每日认真填写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工作记录并签字存档。带班生产工作记录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并签字确认:当日的施工生产工作内容、安全防范重点部位和措施、巡查记录(检查出的问题和处理方法)、整改落实情况(先前带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形成检查闭环)、特殊情况(突发事件及协调处理情况)、交接班记录(交代接班人相关工作重点)。

三、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交接班制度。

带班领导应当向接班的领导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四、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工作记录由当班领导填写,由安质环保部每月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五、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的规定,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时间不得少于施工时间的80%,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离开现场时必须向建设单位请假,并安排人员替班。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穿戴工装,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交接班时双方签字必须齐全。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责任分包单位和责任分包领导进行处罚。

 6、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重视施工安全生产,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六、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由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

一、项目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三)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二、现场带班生产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在掌握现场施工内容的同时应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中规定内容的检查和巡视,并有相关记录。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组织协调工程项目各个分包单位的安全质量生产活动。

5、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险情和隐患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工、撤人、组织人员制定整改措施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6、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抢险救援,同时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相关规定向上级上报事故情况。

7、带班领导必须每日认真填写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工作记录并签字存档。带班生产工作记录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并签字确认:当日的施工生产工作内容、安全防范重点部位和措施、巡查记录(检查出的问题和处理方法)、整改落实情况(先前带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形成检查闭环)、特殊情况(突发事件及协调处理情况)、交接班记录(交代接班人相关工作重点)。

三、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交接班制度。

带班领导应当向接班的领导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四、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工作记录由当班领导填写,由安质环保部每月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五、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的规定,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时间不得少于施工时间的80%,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离开现场时必须向建设单位请假,并安排人员替班。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穿戴工装,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交接班时双方签字必须齐全。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责任分包单位和责任分包领导进行处罚。

 6、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重视施工安全生产,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六、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由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什么要建立健全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带班制度?

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根据《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规定:

一、建立和完善下井带班制度

1.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明确下井带班的作业种类、下井带班人员范围、每月下井带班的次数、在井下工作时间、下井带班的任务和职责权限、日班与夜班比例,以及考核奖惩办法等。

2.国有煤矿集团公司管理人员,以及集团公司机关处室负责人,所属各矿的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的下井带班办法,由集团公司制订,报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并报同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备案。基层区队负责人、矿机关科室负责人下井带班的具体办法,由煤矿根据实际情况制订。

3.乡镇煤矿、其他民营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出资人下井带班的具体办法,由煤矿所在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制订并负责监督考核,报同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二、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坚持下井带班

1.各类煤矿企业必须安排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负责人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作业,与工人同下同上。

2.国有煤矿采煤、掘进、通风、维修、井下机电和运输作业,一律由区队负责人带班进行。

3.国有煤矿副总工程师以上的管理人员,每月在完成规定下井次数的同时,熟悉生产的,要保证1至2次下井带班。

4.国有煤矿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要经常下井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研究解决井下存在的问题。煤矿在贯通、初次放顶、排瓦斯、揭露煤层、处理火区、探放水、过断层等关键阶段,集团公司的负责人要按规定到现场指导,确保安全生产。

5.乡镇煤矿、其他民营煤矿的各类作业,必须由矿长、副矿长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进行。

三、明确下井带班人员的职责

1.下井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2.煤矿矿长、区队长是矿、区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下井带班人员协助矿长、区队长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煤矿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长、区队长报告。煤矿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要在追究矿长、区队长责任的同时,追究当班带班人员相应的责任。

四、严格企业内部管理和考核

1.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

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在井下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记交接班记录簿。

2.建立下井带班档案

下井带班的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升井后,要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存档备查。

3.加强企业内部监督考核

要把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情况与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生产资格证及经济收入等挂钩,严格考核。要建立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防止事故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五、加大监管监察力度

1.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是落实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的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有关制度的建设和落实。

2.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把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作为监管监察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监督。

3.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把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主要情况,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通报,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4.对不执行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六、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1.各煤矿企业要把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期向全体职工及其家属和社会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2.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将有关监督检查情况,以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布。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及时核查处理。

3.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监督,对作风扎实、经常深入井下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表现突出的下井带班人员要大力宣传;对不负责任、甚至弄虚作假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整托员的晨检是在什么时进行的?

整托员的晨检通常在早上固定的时间进行,具体时间由托儿所或幼儿园的规定而定。一般来说,晨检的时间较早,一般在幼儿园或托儿所开放之前进行。在晨检时,整托员要检查幼儿的体温、身体状况、口腔卫生和毛巾等卫生用具是否清洁等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相应的表格上。

这有助于确保幼儿的身体健康和提高幼儿园或托儿所管理的质量。

项目经理带班记录一月几次?

以前是不少于在岗时间的80%,合同约定项目经理必须是全程在岗的,也就是一个月三十天都要在,这样算的话最少24天填写带班检查记录。现在要求每天都要填写了,因为国家越来越重视安全,所以要求也越来越严,项目经理作为施工单位在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应当承担起这些责任的。

危化品生产企业对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有何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化工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经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设置专门值班室,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不得以门卫室替代值班室,不得以门卫保安替代值班人员。

  

  3、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穿工作服,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4、重点装置、重点设备、重点部位必须建立台账清单,加强巡检维护,严格定期检测,保证装置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安全员证  

  5、企业必须严格按制度组织生产作业,严格执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审批管理,严禁违章指挥,杜绝交叉作业。

  

  6、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按规程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操作流程、工艺参数和控制指标,严禁违规操作、冒险蛮干。

  

  7、涉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项目,试生产前必须制定试生产方案,全面评估安全风险,确认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安全管控措施。

  

  8、企业必须制订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先期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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